各縣、自治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現將《臨滄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和《臨滄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11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臨滄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
前言
婦女是人類文明的開創者、社會進步的推動者,是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參與者、受益者,是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程度,是檢驗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準,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重要體現,是衡量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尺。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寫入黨的施政綱領,作為治國理政的重要內容,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婦女工作機制,在出臺法律、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充分考慮兩性的現實差異和婦女的特殊利益,支持婦女充分發揮“半邊天”作用,為促進婦女全面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我市各行各業、各條戰線婦女聽從黨的指揮,主動融入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時代潮流,奮力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偉大實踐,在脫貧攻堅、鄉村振興主戰場勇挑重擔,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防災救災前線貢獻巾幗力量。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我市于1995年開始,先后制定并實施了三個周期婦女發展規劃,確保了婦女各項基本權益的實現。2012年11月,市人民政府公布實施《臨滄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以來,各級黨委、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主體責任,統籌推進規劃的實施,促進婦女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婦女的健康水平明顯提高、平均預期壽命進一步延長;婦女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進一步縮小;婦女社會保障水平顯著提高、就業人數穩步增加;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能力不斷提高、途徑更加多元;保障婦女權益的執法和司法力度不斷加大,婦女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在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進一步彰顯;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深入人心,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優化,規劃確定的目標基本實現。
進入新時代,隨著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市婦女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仍然突出,婦女的社會保障水平與健康需求還不相適應,邊疆民族地區婦女衛生保健水平偏低;城鄉、區域之間婦女受教育程度差距明顯;婦女創業就業面臨諸多挑戰;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水平仍有差距;婦女發展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婦女在人身財產、婚姻家庭等方面平等權利的落實仍面臨現實困難。促進婦女全面發展、實現男女平等任重道遠。
未來十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關鍵時期,也是臨滄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時期。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和給滄源縣邊境村老支書們的重要回信精神,打造鄉村振興示范區、興邊富民示范區、國家可持續發展示范區,建設好美麗家園、維護好民族團結、守護好神圣國土,基本實現邊疆民族地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小,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明顯成效,是各族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要求。為促進我市婦女事業加快發展,必須在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中,健全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科學規劃新時代臨滄婦女全面發展的新目標、新任務,團結引領廣大婦女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譜寫好中國夢的臨滄篇章而不懈奮斗。
依照憲法和民法典、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根據《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云南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按照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和要求,結合我市婦女發展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的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和給滄源縣邊境村老支書們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和要求,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婦女發展道路,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不斷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推動性別平等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循的行為規范和價值標準,充分發揮婦女“半邊天”作用,保障婦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推動婦女走在時代前列。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領導婦女事業發展的政治方向,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婦女事業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婦女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堅持婦女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將促進婦女全面發展目標任務納入全市各級政府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各部門專項規劃,納入民生實事項目,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讓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廣大婦女。
3.堅持男女兩性平等發展。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在出臺地方性法規、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中充分考慮男女兩性的現實差異和婦女的特殊利益,杜絕出現直接或間接對女性和男性產生不同影響的內容,營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續的發展環境,縮小男女兩性發展差距。
4.堅持促進婦女全面發展。統籌兼顧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各方面的發展利益,有效解決制約婦女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統籌推進城鄉、區域、民族群體之間婦女的均衡發展,協調推進婦女在各領域的全面發展。
5.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充分發揮婦女的重要作用,促進婦女積極投身高質量發展,積極參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三)總體目標
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深入貫徹落實,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創新完善。婦女在各行各業建功立業,“半邊天”作用更加彰顯,加速實現性別平等進程。婦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健康水平持續提升。婦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素質能力持續提高。婦女平等享有經濟權益,經濟地位穩步提升。婦女平等享有政治權利,參與國家和經濟文化社會事務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婦女平等享有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穩步提高。事關家庭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得到全面貫徹落實,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日益形成。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婦女發展環境更為優化。推動法治臨滄、平安臨滄、和諧臨滄建設,婦女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婦女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展望2035年,與基本建成現代化臨滄的戰略目標相適應,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婦女更好地擔負起新時代賦予的光榮使命,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不懈奮斗。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婦女與健康
主要目標:
1.婦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衛生健康服務,婦女人均預期壽命延長,人均健康預期壽命提高。
2.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9/10萬以下,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到90%以上,城鄉、區域差距縮小。
3.適齡婦女宮頸癌人群篩查率達到70%以上,逐步提高乳腺癌篩查覆蓋率,適齡婦女乳腺癌篩查率逐年提高。提高宮頸癌、乳腺癌早診早治率,降低死亡率。其中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以縣(區)為單位覆蓋率達到100%。
4.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優生優育和避孕知識,促進健康孕育,減少非意愿妊娠,保護婦女生育能力。促進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實。
5.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并持續鞏固保持。
6.提升婦女心理健康素養,婦女焦慮障礙和抑郁癥患病率上升趨勢減緩。
7.普及健康知識,全市15—69歲女性健康素養水平達到30%。
8.改善婦女營養狀況。預防和減少孕產婦貧血,孕產婦貧血患病率控制在10%以下,婦女肥胖增長率持續減緩。
9.提高婦女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比例。
10.健全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婦女健康水平不斷提高。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婦女健康的制度機制。落實“健康中國”、“健康云南”、“健康臨滄”行動和“健康中國母親行動”,建立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促進健康政策體系,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行業監督、科技支撐的婦女健康保障工作機制。統籌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保障婦女獲得高質量、有效率、可負擔的醫療和保健服務。加大對婦女健康事業的財政投入,尤其是加大對邊疆民族地區的投入力度。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機制和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滿足婦女尤其是孕產婦、女醫務工作者等重點人群的特殊需求。加大行業執法監督力度,嚴肅查處危害婦女健康的非法行醫行為,促進婦幼健康新興業態規范發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女性健康衛生用品產品質量安全。
2.加強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堅持婦幼保健機構的公益性質,促進婦女享有均等化保健服務。促進婦幼保健機構按照區域衛生規劃合理布局,市、縣(區)至少設有1個標準化婦幼保健機構,全市70%的縣(區)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二級甲等婦幼保健院或云南省二級婦幼保健機構能力標準要求,規范開展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強化結果應用。加強基層婦幼衛生服務網點建設,健全以婦幼保健機構為核心、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以市、縣(區)人民醫院為支撐的婦幼健康服務網絡,強化基層婦幼健康服務能力。落實婦幼保健機構人員編制,加強復合型婦幼人才和產科、助產等急需緊缺人才的培養使用,加強公立醫院婦幼保健公共衛生職能建設,培育和配備專門的醫療社會工作人才,更好地開展服務。加強婦女保健特色專科建設。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婦女預防保健和疾病診療中的獨特作用,為婦女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中醫藥醫療保健服務。到2025年,三級和二級婦幼保健院開展中醫藥門診服務的比例分別達到100%和60%以上。
3.建立完善婦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針對青春期、育齡期、孕產期、更年期和老年期等不同階段婦女的特點和健康需求,建立整體、連續、動態、系統的健康管理體系。青春期重點加強在校學生的健康鍛煉,把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納入學校績效考核,預防肥胖、慢性病年輕化等健康問題;促進育齡期婦女建立正確的生育觀念,落實生育保障政策,減緩出生人口下降趨勢;加強更年期、老年期婦女保健及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管理,關注養老服務、病后康復等管理體系的建設。堅持保健和臨床相結合,預防為主,關口前移,發揮多學科協作優勢。為婦女提供宣傳教育、咨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和應急救治等全方位的衛生健康服務,提高婦女健康水平和人均健康預期壽命。
4.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加強產科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健全市級產科質量規范化管理體系,提升產科質量安全水平。推進縣級及以上醫院的產科建設和人員培訓,嚴格助產機構和從業人員的準入、審批及監管。提倡科學備孕和適齡懷孕,保持適宜生育間隔,科學選擇分娩方式,合理控制剖宮產。提供涵蓋婚前、孕前、孕產、產后等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加強對農村、流動孕產婦的管理服務。持續推進孕產婦分類分級管理和邊遠地區高危孕產婦待產服務,為低收入孕產婦住院分娩和危重孕產婦救治提供必要救助,促進服務公平性。全面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評估、高危專案管理、危急重癥救治、孕產婦死亡報告評審和約談通報制度。持續提升市、縣(區)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危急重癥救治能力。
5.完善宮頸癌和乳腺癌綜合防治體系。提高婦女宮頸癌、乳腺癌防治和篩查意識,防治知識知曉率達到90%以上。積極推廣適齡婦女人乳頭瘤病毒疫苗接種。擴大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覆蓋面,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農村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檢查項目,保障篩查經費投入,提高人群篩查率。促進70%的婦女在35—45歲接受高效宮頸癌篩查。推動實施城鎮低保家庭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免費篩查項目,鼓勵用人單位定期對女職工開展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加強宮頸癌、乳腺癌篩查和診斷技術的創新應用,加快縣級專業技術人員培養,提高篩查和服務能力,加強篩查質量監測評估。健全篩查與診治服務銜接機制,規范醫療機構篩查診治服務,提高篩查質量和效率,宮頸癌患者治療率達到90%以上,降低死亡率。持續實施宮頸癌、乳腺癌患病困難婦女救助項目。
6.提高婦女生殖健康水平。建立多部門聯動工作機制,開展青少年性與生殖健康教育,中小學青春期性與生殖健康學校教育覆蓋率達到80%以上;深入開展生殖健康公眾宣傳,不斷提高育齡人群特別是邊疆少數民族地區人群的生殖健康知識。加強生殖醫學學科建設和醫務人員生殖健康技能培訓,鼓勵市、縣(區)級婦幼保健院設置不孕不育癥專科門診,提供更年期保健和男性生殖健康服務,促進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范有序發展。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避孕知識,全面落實人工流產后及產后即時高效避孕節育措施,提高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服務的可及性;促進母嬰安全,禁止27周(或胎兒雙頂徑≥6.5cm)以上非醫學需要的終止妊娠手術,降低人工流產率;將生殖健康服務融入婦女健康管理全過程,保障婦女享有避孕節育知情自主選擇權。推進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增補葉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務。加強青春期、中老年期健康保健;改善男性生殖健康服務水平,促進人口均衡發展。
7.加強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防治。以艾滋病、性病和乙肝綜合防治體系為支撐,結合婦女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兒童和青少年保健、性病及乙肝防治等醫療保健服務和疾病防控工作,全面落實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措施,提高孕早期檢測率、孕產婦配偶檢測率、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隨訪率。加大防控力度,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婦女主動了解艾滋病防治知識和相關政策,提高婦女防范意識和能力。加強對感染艾滋病的育齡婦女進行健康管理和指導,減少非意愿妊娠,及時發現孕情并納入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強化對重點地區、重點人群的干預服務。多形式為感染孕產婦及其家庭提供健康咨詢、心理干預和社會支持等服務。鼓勵社會組織積極參與消除母嬰傳播工作。艾滋病母嬰傳播率控制在2%以下;先天梅毒發生率控制在15/10萬活產以下;乙肝表面抗原陽性孕產婦所生兒童12月齡內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率控制在1%以下,并持續鞏固消除成果。
8.促進婦女心理健康。加強心理健康知識的宣傳,有關部門要將宣傳作為婦女心理健康服務的工作重點。通過培訓專(兼)職社會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會力量等多種途徑,為婦女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解、悲傷撫慰、家庭關系調適等心理健康服務。加強對青春期、孕產期、更年期等特定時期婦女的心理關懷,對遭受性侵犯、家庭暴力等婦女及時提供心理援助。加強對流動、留守婦女的心理健康服務。鼓勵婚姻登記機構、婚姻家庭糾紛調解組織等積極開展婚姻家庭輔導服務。鼓勵婦幼保健醫療機構、具備心理診療條件的醫療機構,提供自助式抑郁癥測評設備或公布測評微信公眾號,供孕產期婦女開展自助式心理健康狀況測評。對發現疑似抑郁癥患者,建議其到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就診,提高婦女抑郁癥治療率。鼓勵社區為有需要的婦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務。
9.提升婦女健康素養。實施婦女健康知識普及行動,建立完善婦女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以《中國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和《婦幼保健健康教育基本信息》為基礎,結合我市實際,因地制宜,持續深入開展健康科普宣傳教育,規范發布婦女健康知識信息,組織和推進“健康家庭”創建活動,引導婦女樹立科學的健康理念,學習健康知識,掌握促進身心健康、預防疾病、科學就醫、合理用藥的知識技能,養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婦女參與疫情防控、應急避險的意識和能力。面向婦女開展控煙限酒、拒絕毒品的宣傳教育。引導婦女積極投身愛國衛生運動,自覺參與環境整治。
10.提高婦女營養水平。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開展適合不同年齡階段婦女營養水平的健康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婦女健康素養。加強合理膳食指導,倡導合理、科學的膳食結構,預防控制營養不良和肥胖。面向育齡期、孕期、孕產期、哺乳期、老年期等婦女開展有針對性的營養監測評估和干預指導服務,預防和治療孕產婦貧血,提高孕產婦健康水平,減少老年婦女營養不良相關疾病的發生。
11.引導婦女積極參與全民健身行動。樹立婦女的體育活動意識,培養運動習慣。系統布局全民健身“15分鐘健身圈”、體育社區、“大健康”步道,推進全民健身中心、體育公園、公共體育場、社會足球場、健身步道、戶外運動公共服務設施、鄉鎮級專項運動場地、群眾滑冰場建設,擴大城區、鄉(鎮)、村(社區)體育基礎設施覆蓋面。引導婦女有效利用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積極參與全民健身賽事活動,加入各類健身組織。提倡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工間操。鼓勵支持工會組織開展婦女健身活動,鼓勵社區組織婦女參與相關健身活動。
12.強化婦女健康服務的科技支撐。促進“互聯網+婦幼健康”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計算機仿真技術等新技術在婦女健康領域的創新應用。建立婦女健康檔案信息共享機制,實施婦女健康管理和健康風險預警。促進信息技術在婦女健康領域專科醫聯體建設中的應用,加強婦女保健專科與綜合醫院的協作,促進分級診療和上下聯動。
(二)婦女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引導婦女增進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情感認同,堅定理想信念,厚植愛國情懷,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新時代女性。引領婦女做偉大事業的建設者、文明風尚的倡導者、敢于追夢的奮斗者。
2.以堅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加強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不斷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推動中華民族成為認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強的命運共同體。
3.教育工作全面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在各級各類教育課程標準中充分體現性別平等的原則和理念。
4.全面推進大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教師和學生的男女平等意識明顯增強。
5.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不低于98%。
6.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并保持在95%以上。
7.女性接受職業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
8.大力培養女性科技人才。男女兩性的科學素質水平差距不斷縮小。女性科技人才占比達到32%以上。
9.促進女性樹立終身學習意識,女性接受終身教育水平不斷提高,老年婦女的學習需求得到基本滿足。
10.女性青壯年文盲基本消除。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斷提高。
策略措施:
1.面向婦女廣泛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引領婦女,加強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促進婦女更加堅定理想信念,不斷厚植愛國情懷,把個人理想追求融入黨和國家事業大局,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力量。充分發揮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將思想價值引領貫穿于教育教學及管理全過程和校園生活各方面,融入學校黨組織、共青團、少先隊各類主題教育和實踐活動。充分發揮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國防教育基地的教育作用。
2.在各級各類學校、婦女組織和團體中持續廣泛深入開展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學習宣傳教育,教育引導各族婦女準確把握“共同性和差異性、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各民族意識、中華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物質和精神”四個關系,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牢固樹立“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共同體理念,堅定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高度認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3.將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體現在教育工作全過程。增強教育工作者自覺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主動性和能動性。推動將性別平等納入教育法規政策和發展規劃的制定、修訂、執行和評估中,提高實際教育過程中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對象的社會性別意識,在師資培訓計劃中增加性別平等內容,在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中體現社會性別觀念。
4.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性別平等教育。適時出臺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指導意見,推動因地制宜開發性別平等課程,加強專題師資培訓。促進性別平等教育融入學校教學內容、校園文化、社團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推進性別平等教育進學校試點示范工作,逐步實現全覆蓋。探索構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相結合的性別平等教育模式。
5.為女童平等接受學前教育提供保障。提高學前教育普及程度,加大公辦幼兒園建設,對城鄉低收入家庭女童和殘疾女童入園給予資助,特別是增加農村學前教育資源,著力保證農村女童接受學前教育。持續推動建立0—6歲學前一體化教育體系,促進兒童早期發展。
6.確保適齡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加快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加大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地區傾斜力度,加強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建設,縮小城鄉、區域、校際之間的辦學差距。常態化開展控輟保學工作,防止空掛學籍。加強分類指導,督促法定監護人依法保障適齡女童接受義務教育。切實保障欠發達地區女童、留守女童、少數民族女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及殘疾女童的受教育權利和機會。加大對經濟欠發達地區高中教育的扶持力度,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女性全面發展和個性化發展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科選擇和職業生涯規劃指導,提高女性自主選擇能力,破除性別因素對女性學業和職業發展的影響。保障欠發達地區和農村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教育。建立政府主導、學校聯動、社會參與的扶困助學機制,調整完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積極開展困難女生的助學工作,將符合條件的女生,尤其是殘疾女生納入資助保障范圍,落實好各項資助政策,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捐資助學。
7.促進女性接受高質量職業教育。完善學歷教育與培訓并重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優化專業設置,提供多種學習方式,支持女性獲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養復合型技術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大國工匠。鼓勵職業院校面向高校女畢業生、女農民工、去產能分流女職工等重點人群開展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
8.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弱化性別因素對學生專業選擇的影響。
9.提升女性的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在政府出資的職業教育和培訓項目中,積極開發促進女性就業、提高女性素質的培訓項目。鼓勵女性參加培訓,保障未接受高中或高等教育的女性在就業前接受必要的職業教育。充分運用現代信息化手段,對廣大女性進行教育培訓,培養女性的創新精神,提高女性的人文素養、實踐能力、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各職能部門要將農村婦女參與農業技術培訓的比例納入各類培訓計劃,納入數據統計。
10.大力加強女性科技人才培養。探索建立多層次女性科技人才培養體系。支持女學生參與中小學科技學習興趣小組,培養科學興趣和鉆研精神;支持高中教育階段有志向的女生報考理工類院校。加大女性創新型和復合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力度。鼓勵女性從事科學和技術相關工作,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參與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的機會。
11.構建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體系。提供終身教育機會和資源,發展多樣化社區教育模式,提高女性利用新興媒體接受現代遠程教育的能力,鼓勵女性接受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提高女性終身教育水平。鞏固女性青壯年掃盲成果和普通話推廣力度。動態消除女童輟學現象,杜絕產生女性青壯年新文盲。普通話培訓及各類職業培訓向邊境地區婦女、少數民族婦女、革命老區婦女、欠發達地區婦女和殘疾婦女等群體傾斜。深化掃盲后的繼續教育,提高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力爭每個縣(區)至少建成1所老年大學,70%以上的鄉鎮(街道)建有老年大學分校(老年學校)、50%以上的社區(行政村)建有老年大學學習點,基本滿足廣大老年婦女的學習需求。
12.不斷提高女性科學素質。以開展全民科學素質行動為依托,利用現代信息化手段,面向女性開展科學知識的教育、傳播和普及,不斷提升女性的科學素養。開展女性科技工作者進機關、學校、社區、農村科普活動,充分發揮女性科技工作者服務社會的作用。引導中小學女生參加各類科普活動和科技競賽,培養科學興趣、鉆研精神、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深入實施農村婦女素質提升計劃,支持農村婦女參與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
(三)婦女與經濟
主要目標:
1.鼓勵支持婦女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保障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平等參與經濟建設、平等享有經濟發展成果的權利和機會。
2.促進平等就業,擴展婦女就業領域,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進高校女畢業生充分就業。
3.優化婦女就業結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在合理規模上。
4.促進女性人才發展。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1%以上,中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55%以上,高、中技能人才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5.保障婦女獲得公平的勞動報酬,男女收入差距明顯縮小。
6.保障女性從業人員勞動安全和健康。女職工職業病發病率明顯降低。
7.保障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權益,平等享有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補償權益。
8.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增強農村低收入婦女群體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9.充分發揮婦女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的作用。
策略措施:
1.加大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的保障力度。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婦女就業,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擴大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促進婦女充分就業。認真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完善落實保障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參與經濟建設、享有經濟發展成果的地方性法規政策體系,保障婦女在就業創業、職業發展、勞動報酬、職業健康與安全、職業退出、土地等方面的權益。創新制度機制,為女性充分參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2.加大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工作力度。全面落實消除就業性別歧視的法律法規政策,創造性別平等的就業機制和市場環境。禁止用人單位在招聘、錄用、晉升、解聘等環節性別歧視。發揮勞動保障部門法律監督作用,督促用人單位嚴格執行相關法規政策,加強就業性別歧視自查自糾,對涉嫌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進行聯合約談,提出糾正意見,依法懲處。暢通就業性別歧視投訴和處置渠道。依法受理涉及就業性別歧視的訴訟。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協調監督作用,提高行業自律意識。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招錄(聘)人員、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等方面發揮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領作用。推動勞動監察部門將就業性別歧視納入監察內容,開展常態化監察。
3.積極促進婦女就業創業。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優化就業服務,促進婦女就業的人崗對接。充分發揮現代服務業和新就業形態吸納婦女就業的功能,促進婦女在互聯網等新興行業就業。加大幫扶力度,多渠道幫助就業困難婦女實現就業。深入實施巾幗創新創業行動,鼓勵婦女積極投身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各類平臺支持婦女創業。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在鄉村振興中加強村級電商平臺建設,鼓勵外出務工婦女返鄉創業,支持有意愿的婦女下鄉創業。創新金融、保險產品和服務模式,拓寬婦女創業融資渠道。推動出臺支持婦女手工產業發展政策,給予政策扶持。支持民族地區傳承民族傳統文化,提高手工產品市場競爭力和影響力。
4.改善婦女就業結構。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加大對婦女的職業技能培訓力度,保障婦女在各類職業技能培訓中的比例逐步提高,大力培育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女性勞動者。不斷提高女性在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從業人員中的比例,提高就業層次和質量。逐步消除職業性別隔離,提高城鎮單位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統籌城鄉、區域發展,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提高農村婦女非農就業比例。以返鄉創業助力鄉村振興為主線,在實施返鄉創業帶頭人培養和農民工返鄉創業培訓中注重鼓勵女性創業。對有創業意愿、具備一定條件的女性,提供創業咨詢、培訓、指導和創業擔保貸款等特色化、定制化、專業化幫扶。
5.加強女性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完善更加優惠的政策措施,營造有利于女性人才發展的優良環境。實施科技創新巾幗行動,搭建平臺、提供服務,激勵女性科技人才、技術技能人才立足崗位銳意創新。加強對女性科技人員、技術技能人員的專業知識、創新方法、科研管理等培訓,增強發展能力。在科技獎勵等評選中,實行同等條件下女性優先。加強女性科技人才、技術技能人才典型的培養宣傳,發揮榜樣的引領作用。大力開展“巾幗建功”創建命名活動,引導各行各業城鄉婦女立足崗位創先爭優,在改革發展穩定第一線建功立業。
6.縮小男女兩性收入差距。全面落實男女同工同酬,保障收入公平。促進女性對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的掌握和應用,提高女性職業競爭力。督促用人單位制定實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資源戰略,暢通女性職業發展和職務職級晉升通道。探索開展薪酬調查,加強對收入的分性別統計,動態掌握男女兩性收入狀況。
7.改善女性從業人員勞動安全狀況。廣泛開展勞動安全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加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宣傳執行力度,提高用人單位和女性從業人員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意識。完善相關地方法規政策,加大實施力度,將女職工勞動保護納入職業健康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范圍,加強對用人單位女職工勞動保護的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安全監督。督促用人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護。保障女職工在工作中免受有毒有害物質和危險生產工藝的危害,減少婦女職業病的發生。
8.保障女職工勞動權益。督促用人單位規范用工行為,指導女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監督和推動企業簽訂女職工權益保障專項集體合同。指導用人單位建立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加強勞動用工領域信用建設,加大對侵犯女職工勞動權益行為的失信懲戒力度。
9.為女性生育后的職業發展創造有利條件。禁止用人單位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資、惡意調崗、予以辭退、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為女性生育后回歸崗位或再就業提供支持。促進家庭友好型工作場所的建立,支持機關、事業單位及企業根據女職工需要建立女職工哺乳室、愛心媽媽小屋、孕婦休息室等設施。增加優質普惠托育服務供給,支持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假期托管和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
10.保障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各項經濟權益。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中依法保障農村婦女權益,確保應登盡登。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標準,在集體產權等改革中保障農村婦女的集體成員權,完善征地安置補償分配等農村土地收益分配機制,保障農村婦女在股權量化、征收補償、權益流轉和繼承等各環節,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家庭成員平等享有知情權、參與決策權和收益權。加大對居民公約、村規民約及村民自治章程等的督促檢查,保障進城落戶女農民的經濟權益。暢通經濟權益受侵害農村婦女的維權渠道。
11.提高農村婦女的經濟收入。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幫扶機制。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扶持發展適合城鄉低收入婦女自主發展的手工業加工、農村電商等特色產業項目。通過致富帶頭人培育、幫扶車間、巾幗農業示范基地建設及以工代賑等方式,支持農村婦女就地就近就業,實現增收致富。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分性別統計監測制度。
12.支持婦女積極參與鄉村振興。支持婦女參與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深入實施鄉村振興巾幗行動,大力開展鄉村振興巾幗示范基地建設,發揮農村創新創業園區(基地)等平臺作用,鼓勵支持婦女創辦領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加強高素質女農民培育,開展便于農村婦女參與的實用技術培訓,引導女農民爭做鄉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藝人、農技協領辦人和新型農業管理經營能手。
(四)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
主要目標:
1.充分發揮婦女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社會治理中“半邊天”的作用,婦女參與全市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建設及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水平全面穩步提升。
2.全市中國共產黨女黨員保持合理比例;全市各級黨代會女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區黨員總數中女性比例。
3.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30%以上,各級人大代表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在2020年基礎上逐步提高;各級政協委員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在2020年基礎上逐步提高。
4.縣(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至少各配備1名女干部。鄉鎮領導班子按有關規定配備女干部。
5.擔任縣、鄉黨政正職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數量。全市范圍內縣(區)黨政正職中至少配備1名女干部。
6.市、縣(區)黨委和政府工作部門,應有一半以上的領導班子配備女干部,其中要有一定數量的正職。
7.注重選配女干部進入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領導班子。
8.企業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及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逐年提高。企事業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中女性比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注重培養和選樹女勞動模范和女先進工作者。
9.村黨組織成員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提高女性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比例。村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30%以上,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10.社區黨組織成員、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區居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區居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達到40%以上。
11.鼓勵支持女性參加社會組織,社會組織中的女性比例及女性負責人比例逐步提高。
12.少數民族婦女干部人數保持合理比例。
策略措施:
1.加大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保障力度。充分發揮婦女參與我市邊疆治理和社會事務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明確政策、制度和機制,落實婦女政治參與的權利,促進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水平與婦女地位作用相適應。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納入黨校教學內容,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各級領導干部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意識。把推動婦女參政納入重要議程,提出目標舉措。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黨政工作部門以及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女性比例。
2.提高婦女參與決策管理的意識和能力。開展女性領導干部政治素質和領導能力培訓。支持女性領導干部參加高等院校開設的領導力相關培訓,培養年輕女性的政治素養和參與決策管理的意識。加大基層婦女骨干培訓力度,城鄉社區婦女議事會建設實現全覆蓋并有效運行,探索打造婦女網上議事平臺,引導婦女積極、有序參與基層民主管理和基層民主協商。
3.重視發展中國共產黨女黨員,保證黨代會女代表比例。各級黨組織和婦聯組織要面向婦女群眾宣傳黨的政治主張,深入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激發女性積極要求入黨的政治熱情。要重視從各行各業青年女性中發展黨員。在黨代表候選人醞釀過程中,推薦政治過硬、作風優良、敢于擔當、實績突出的優秀婦女作為候選人,確保黨代會女代表比例。
4.進一步提高各級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比例和參政議政能力。落實人大代表選舉規則和程序,在選區劃分、代表名額分配、候選人推薦、選舉等環節,保障婦女享有平等權利和機會。重視從基層、生產一線推薦人大代表女性候選人,候選人中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婦女代表的比例。提名推薦、協商確定政協委員建議名單時,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婦女。充分發揮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業中的積極作用,為人大女代表和政協女委員開展專題培訓,提高參政議政能力和性別平等意識。
5.加大培養選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培養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女干部,促進女干部不斷增強政治領導、改革創新、科學發展、依法執政、群眾工作、狠抓落實、駕馭風險的本領。優化女干部成長路徑,注重日常培養和戰略培養,為女干部參加教育培訓、交流任職、掛職鍛煉創造條件和機會。注重選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門、關鍵崗位擔任領導職務。注重從基層、生產一線培養選拔女干部,加大優秀年輕女干部培養力度。認真落實女干部選拔配備的目標任務,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實現應配盡配。創新選拔、培養女干部的方式和渠道,適時推薦各行業優秀女性進入婦女人才庫。
6.推動婦女積極參與事業單位決策管理。注重培養、選拔優秀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決策管理層,提高女性參與決策管理的能力。重視在衛生、教育、文化、金融等女性集中的行業提高決策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鼓勵女性積極參與本單位黨建和群團組織建設,積極為單位發展建言獻策。在深化事業單位人事改革進程中,保障婦女在職務晉升、職稱評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
7.推動婦女廣泛參與企業決策管理。將女干部選拔配備納入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規劃,加大培養、選拔、使用力度。在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進程中,采用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推薦等方式,促進優秀婦女進入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完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促進職工代表大會中女代表比例與企業女職工比例相適應,支持女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參與企業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企業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涉及女職工權益的事項,注重聽取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意見,依法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8.推動婦女有序參與城鄉基層社會治理。充分發揮婦女在城鄉基層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提高婦女在自治、法治、德治中的參與意識和能力。注重從致富女能手、經商務工女性、鄉村女教師女醫生、女社會工作者、女大學生村干部、女退休干部職工等群體中培養選拔黨組織書記。在落實村委會選舉章程和全面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委會主任政策中,采取優先提名確定女性候選人、女性委員專職專選、女性成員缺位增補等措施,提高村委會成員、村委會主任中的女性比例。依托婦女議事會,組織婦女參與村(社區)發展事務規劃和協商,參與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及涉及婦女兒童權益事項的協商議事活動。建立女性參與城鄉治理人才庫,定期開展培訓,加大培養力度,增強女性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能力。
9.支持引導婦女參加社會組織。優化社會組織發展的制度環境,加大女性社會組織的培育力度,加強對女性社會組織的支持和指導服務,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鼓勵支持更多女性成為社會組織成員或從業人員,加強對社會組織女性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養,注重發現培養社會組織女性負責人。
10.充分發揮婦聯組織在推進全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的作用。強化婦聯組織履行代表婦女參與政治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的職責,強化各級婦聯組織代表婦女群體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制定有關規章、政策,參與促進社會治理和優化公共服務的制度保障。在制定有關促進男女平等、保障婦女合法權益、選拔培養女干部的政策時,充分聽取婦聯組織的意見和建議。
(五)婦女與社會保障
主要目標:
1.婦女平等享有社會保障權益,縮小男女兩性差距。
2.健全生育保障體系。完善職工生育保險制度,提高生育保險參保率。
3.完善醫療保障體系。婦女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適度。
4.完善養老保險體系。實現婦女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應保盡保,參保率達到95%左右,待遇水平穩步提高。
5.完善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制度。提高婦女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參保率以及待遇水平。
6.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困難婦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7.婦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續提高,重點向老年婦女、殘疾婦女等群體傾斜。
8.建立完善多層次養老服務和長期照護保障制度。保障老年婦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養老服務,對失能婦女的照護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9.加強對婦女的關愛服務,重點為有困難、有需求的婦女提供幫扶。
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婦女群體的社會保障體系。持續推動社會保險參保擴面,實現婦女應保盡保,縮小社會保障的性別差距。加強社會保障分性別統計、信息動態監測和管理。
2.健全覆蓋城鄉婦女的生育待遇保障制度。鞏固提高生育保險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成效。落實靈活就業、新業態就業等婦女群體享受生育醫療待遇。落實婦女在就業和失業期間生育醫療待遇保障。參保職工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等費用納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范圍。
3.不斷提高婦女醫療保障水平。推動女職工和城鄉女性居民持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滿足婦女基本醫療保障需求。統籌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作用,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互補銜接,做好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困難婦女的醫療救助。
4.促進婦女享有可持續、多層次養老保險。提高婦女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女職工按時足額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
5.保障女性失業保險權益。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女職工辦理失業保險。為符合條件的失業女職工按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強化失業保險促就業防失業功能,支持女職工穩定就業。
6.擴大婦女工傷保險覆蓋面。完善工傷保險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制度體系,推進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工作。根據國家及云南省的統一部署,積極推進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工作,將新業態就業婦女納入參保范圍。貫徹落實工傷保險待遇政策及待遇水平動態增長機制。健全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長效機制,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女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切實保障因工傷亡女性享有保險權益。
7.強化社會救助對生活困難婦女的兜底保障。加強困難婦女基本生活救助。健全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人員等專項救助,強化急難社會救助功能,促進社會參與,實現符合條件的婦女應救盡救。推動建立統一的救助信息平臺,加強社會救助分性別統計,精準識別救助對象。
8.不斷滿足婦女群體的社會福利需求。完善社會福利制度體系,擴大福利范圍,提高婦女社會福利水平。逐步提升高齡、失能老年婦女和殘疾婦女等的津貼補貼待遇,合理確定補貼標準,擴大適合婦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務供給。
9.保障婦女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的兜底保障作用,促進養老機構提供多元化、便利化、個性化服務,提高老年婦女生活照料、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水平。多渠道增加養老服務供給,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夯實居家養老基礎,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完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網絡,提升居家養老服務質量。健全完善“互聯網+養老”,推動形成智慧養老服務新模式。健全覆蓋縣、鄉、村三級的農村養老服務網絡。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培養養老服務人才,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養老服務隊伍。
10.實施覆蓋城鄉婦女的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障制度。構建長期護理保險及相關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相銜接的長期照護保障體系。提高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比例,提高護理服務質量,開展兜底性長期照護服務保障工作。為家庭照料者提供照護培訓、心理疏導和保險待遇支付等支持。
11.提高對婦女的關愛服務水平。開展農村留守婦女關愛行動。完善農村留守婦女信息臺賬,掌握農村留守婦女的基本信息,重點排查生活困難、殘疾、重病等農村留守婦女情況。支持農村留守婦女積極參與鄉村振興和家庭文明建設,在基層社會治理、鄰里互助、留守老人兒童關愛服務中發揮積極作用。加強對留守婦女的就業創業培訓指導、精神關愛、權益維護、救助保障、家教支持等服務。支持社會力量為農村留守婦女提供關愛服務。
(六)婦女與家庭建設
主要目標:
1.樹立新時代家庭觀,弘揚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風尚,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家庭落地生根。鑄牢家庭成員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
2.建立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增強家庭功能,提高婦女對婚姻的滿意度,提升家庭發展能力。
3.拓展支持家庭與婦女全面發展的公共服務。在家務勞動、生育支持、休閑娛樂中給予女性更多支持。
4.注重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5.充分發揮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樹立良好家風,支持婦女成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設者、倡導者。
6.倡導構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降低婚姻家庭糾紛對婦女發展的不利影響。
7.倡導和支持男女共擔家務,縮小兩性家務勞動時間差距。
8.支持家庭承擔贍養老人責任,不斷提升老年婦女家庭生活質量。
9.促進夫妻共同承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保護責任,為未成年子女身心發展創造良好家庭環境。
策略措施:
1.促進婦女和家庭成員在家庭建設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牢固樹立新時代家庭觀。加強教育引導、輿論宣傳、文化熏陶、實踐養成,宣傳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鄰里團結等家庭美德,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家風、革命前輩紅色家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現代家風,使婦女和家庭成員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化為精神追求,外化為自覺行動。引導婦女和家庭成員自覺把家庭夢融入中國夢,共同升華愛國愛家的家國情懷,培養相親相愛的家庭關系,弘揚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體現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為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貢獻力量。
2.認真貫徹落實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積極推動生育政策與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積極推動完善生育支持、養育教育、贍養老人、病殘照料、促進工作家庭平衡和特殊家庭救助關愛等政策,支持形成完善家庭基本功能、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增強家庭發展能力。全面嚴格落實產假、配偶護理假、哺乳假等政策,實施父母育兒假。建立促進家庭發展的政策評估機制,研究制定評估監測指標體系,對家庭發展政策和影響家庭發展的相關政策進行評估,為保障家庭健康發展提供依據。
3.大力發展家庭公共服務。提升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務水平,加快完善養老、家政等服務標準,推動將婚姻家庭關系調適、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養老育幼等納入公共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家庭保健服務、科學育兒指導、留守兒童看護、空巢老人撫慰等家庭服務,滿足家庭日益增長的個性化、多元化需求。建立完善家庭關愛幫扶長效機制,重點為經濟困難、住房困難、臨時遭遇困難家庭和殘疾人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退役軍人家庭等提供支持和保障。建立完善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完善社區養老托育、家政物業等服務網絡和線上平臺,為家庭提供就近便利服務。發展數字家庭,提高便民服務水平。
4.推動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重要作用。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家庭盡責、社會參與的家庭建設工作格局。持續深化家庭文明建設,將建設好家庭、實施好家教、弘揚好家風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以及基層社會治理評價考核內容。鼓勵家庭成員履行家庭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基層治理和社區公共活動。充分發揮少數民族優秀文化在邊疆民族地區鄉村治理和鄉村振興中的作用,挖掘少數民族家風家訓中的優秀傳統資源,提升民族地區鄉村治理能力。增進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以家庭和諧促進社會和諧,以家庭文明促進社會文明,讓家庭成為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社會和諧的重要基點。
5.鼓勵支持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發揮獨特作用。深化實施臨滄市“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實施家庭文明創建行動、家庭教育支持行動、家庭服務提升行動、家庭研究深化行動。發揮婦女在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樹立良好家風等方面的獨特作用,鼓勵婦女帶領家庭成員積極參與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和諧家庭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參與綠色家庭創建,提升健康素養,踐行綠色、低碳、循環、可持續的生活方式,養成勤儉節約好習慣,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推進無煙家庭建設。在全市黨員干部和家屬中開展“清廉家庭”創建活動,引導全市廣大黨員干部自覺修身齊家,培樹清明家風,以好家風促進好作風,以好作風涵養黨風政風,為“清廉臨滄”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6.促進婚姻家庭關系健康發展。面向廣大家庭宣傳民法典、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等維護家庭成員權益的法律法規,促進男女平等觀念在婚姻家庭關系建設中落實落地,保障婦女平等參與家庭事務決策。反對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面向家庭開展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宣傳活動,加強適婚青年婚戀觀、家庭觀教育引導,倡導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戀觀、家庭觀和育兒觀,為適齡男女青年婚戀交友、組建家庭搭建平臺,推廣婚姻登記、婚育健康宣傳教育、婚姻家庭關系輔導等“一站式”服務,聯合專業力量為家庭提供家庭文化、家庭責任、情感溝通等服務,多種形式做好婚姻家庭咨詢指導服務。推進移風易俗,在邊疆民族地區大力宣傳抵制早婚早育現象,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切實保障和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抵制高價彩禮等陋習,選樹宣傳婚事新辦典型,引導改變生男偏好,構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強對廣播電視婚戀節目、社會婚戀活動和服務的規范管理。
7.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機制,發揮綜治中心和網格化服務管理作用,強化銜接聯動,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測預防預警,健全糾紛排查調處制度。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實現縣級全覆蓋,按照《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指南》提供規范化、專業化服務,建設人民調解員隊伍,搭建“互聯網+”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平臺,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多元和便捷服務。推動將婚姻家庭糾紛調解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緊盯婚姻及戀愛糾紛等重點,加大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推行“家家訪、月月談、事事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化解、早處置,做好依法維權、疏導情緒、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工作。積極配合開展婚姻家庭糾紛訴前調解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社區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室,為群眾提供就近就便的專業調解服務。推進家事審判制度改革,加強訴調對接平臺建設,構建新型家事糾紛綜合協調解決模式。
8.促進男女平等分擔家務。倡導夫妻在家務勞動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擔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輔導子女學業、料理家務等家庭責任,縮小兩性家務勞動時間差距。促進照料、保潔、烹飪等家務勞動社會化,持續推動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增效,發展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督促用人單位落實探親假、職工帶薪休假、配偶陪產假等制度,鼓勵用人單位實施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制度,創造生育友好的工作環境,支持男女職工共同履行家庭責任。開展家庭相關數據的專項調查,促進男女共擔家務責任的落實。
9.提高老年婦女的家庭生活質量。倡導養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贍養老人的主體責任。倡導夫妻共同贍養雙方父母,鼓勵子女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為長期照護老年人的家庭成員提供喘息服務。督促用人單位保障贍養義務人的探親休假權利,推動落實子女護理假制度,依照國家政策,落實贍養義務個人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建立完善社區老年人關愛服務機制。發展“銀發經濟”,推進智慧健康養老,努力滿足老年婦女生活需要。開展老年群體識騙防騙宣傳教育活動,提升老年婦女抵御欺詐銷售和詐騙的意識和能力。依法保障老年婦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財產權利。
10.增強父母共同承擔家庭教育責任的意識和能力。積極配合制定家庭教育促進條例,明確父母共同落實家庭教育主體責任,共同參與未成年子女家庭教育,共同創造有利于兒童健康成長和發展的家庭環境。鼓勵父母加強親子交流,提高陪伴質量,增進親子感情,共同陪伴未成年子女成長。遵循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尊重個體差異,因材施教,禁止對未成年子女實施毆打、體罰、虐待、辱罵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常態化、專業化開展家庭教育知識培訓與宣傳,幫助父母樹立科學教育理念,掌握科學教育方法,注重言傳身教,關注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提高家庭科學育兒能力。
(七)婦女與環境
主要目標:
1.提高婦女的思想政治意識,深化民族團結進步的教育和宣傳,促進婦女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提升全社會的性別平等意識,弘揚先進的性別文化,推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城鄉社區、進家庭。
3.健全文化與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評估與監管機制。
4.提高婦女利用信息技術、數字技術參與新時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能力。
5.充分發揮婦女在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中的作用。在推進生態美、環境美、城市美、鄉村美、人文美中貢獻巾幗力量。
6.減少環境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影響,提高對婦女飲水安全的保障力度。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95%以上。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0%以上。
7.農村衛生廁所基本普及,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為2∶3,旅游景區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為1∶2。
8.提升婦女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揮婦女在突發事件中的作用,充分考慮婦女的特殊需求。
9.發揮婦女在國際交流與合作中的作用,積極參與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加強與周邊國家婦女組織的交流與合作,支持更多婦女組織參與周邊國家婦女發展、減貧等公益事業,提高民間對外友好交往和國際友城工作為沿邊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水平。
策略措施:
1.加強對婦女的思想政治引領。運用多種形式和多種途徑引領全市廣大婦女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宣傳教育,發揮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站點)、主流媒體、婦女之家等陣地作用,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引導婦女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通過宣傳教育,聯系、凝聚、服務青年女性、知識女性和新興產業從業女性以及活躍在網絡空間中的女性群體。通過培養、評選、表彰、宣傳婦女先進集體和個人,激勵婦女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緊緊抓住東中部地區與西部民族地區對口支援和交流合作的機遇,促進各族婦女廣泛交往深度交融。
2.開展以男女平等為核心的社會主義先進性別文化宣傳教育。將構建先進性別文化納入全市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制度體系。大力宣傳我市新時代婦女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宣傳優秀婦女典型和性別平等優秀案例。推動各級干部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等。在機關、學校、企業、城鄉社區、家庭等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教育,促進男女平等成為社會新風尚,優化男女平等的社會文化環境。
3.促進婦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創建成果。豐富優質文化產品和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滿足婦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勵婦女積極參與城市文明建設,服務社會、傳遞愛心,做文明城市的實踐者和推動者。引導婦女在文明單位創建中愛崗敬業,爭做文明職工。促進婦女參與文明村鎮創建,主動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文化發展、文明鄉風培育和鄉村社會治理。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化建設,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廣泛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惠及城鄉婦女。將教育、醫療、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安排、合理布局。
4.加強文化與傳媒領域的培訓、評估和監管。加強公共文化產品和傳媒的監督與管理,杜絕網絡媒體、影視產品、公共出版物等出現歧視婦女的不良現象,加強公共文化產品涉及性別平等內容的審核管理,完善文化傳媒產品中性別歧視、性別偏見、性別刻板印象等內容的警示記錄系統和處置機制。強化文化與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意識,使性別平等成為文化傳媒工作者自覺踐行的行為準則。
5.引導婦女提高媒介素養。利用婦女之家、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網絡課堂等開展面向婦女的媒介素養培訓和指導,加強婦女網絡素養教育,提升婦女對媒介信息選擇、判斷和有效利用的能力,提升婦女網絡安全意識和能力,消除性別數字鴻溝。加強學生網絡素養教育,引導女生合理安全使用網絡,提升自我保護能力,防止沉迷網絡。重點幫助老年婦女、困難婦女和殘疾婦女群體掌握網絡基本知識技能。開展爭做“巾幗好網民”活動,推動婦女弘揚網上正能量。講好優秀女性典型故事彰顯網絡正能量,增強學網懂網用網本領,引導婦女群眾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
6.充分發揮婦女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保護中的重要作用。圍繞我市推進生態文明排頭兵先行示范區建設,實施美麗臨滄建設行動的要求,廣泛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的宣傳教育和社會實踐等活動,引領婦女樹立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為綠色出行、綠色消費、綠色社區、綠色產品等貢獻婦女的力量;支持婦女參與綠色創建、生態建設示范區創建、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把建設美麗臨滄轉化為廣大婦女和家庭的自覺行動,為推動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更大成效貢獻巾幗力量。
7.持續改善婦女生活環境質量,減少環境污染對婦女的危害。加強環境監測和健康監測,監測評估環境政策、基礎設施項目、生產生活環境對婦女健康的影響。推動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減少對農村婦女的健康危害。
8.保障婦女的飲用水安全。引導婦女積極參與水源保護。統籌推進城市和農村供水工程建設與提升,有條件的地區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加強農村供水工程提升改造,為婦女提供安全、可持續的飲用水安全保障。
9.加強符合婦女需求的衛生廁所建設。推進新建城鄉公共廁所、旅游景區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的規范化建設,并把達標率納入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校園、文明單位建設的評選標準。提高農村地區衛生戶廁、公廁普及率,推動旅游景區、商場等公共場所建設第三衛生間。
10.提高婦女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在突發事件應對中關切婦女特別是孕期、哺乳期及殘疾婦女、困難婦女群體的特殊需求。面向婦女開展突發事件預防知識、自救技能的指導培訓,引導婦女儲備使用家庭必要的應急物資,提高婦女的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在突發事件應急體系、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相關應急預案和規劃中統籌考慮婦女特殊需求,優先保證孕產婦用品、女性基本生活用品和重要醫用物資供給。在應對突發事件中加強對有需求的婦女群體的救助服務和心理疏導。引導婦女積極參與防災減災工作。
11.加強與周邊國家和國際婦女組織的交流合作。立足臨滄區位特點,加快推進國際友城工作,充分發揮婦女民間外交的優勢和潛力,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不斷取得新進展。充分發揮我市地緣、人緣和文緣優勢,厚植與南亞東南亞國家合作的民意基礎,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模式,擴大“摸你黑”狂歡節、阿數瑟賽歌會、邊交會等節會影響力,加強與境外民間組織、商人、友好人士和婦女組織的交流交往,講好臨滄故事,推動雙邊在人文交流互鑒中促進民心相通。探索在邊境縣打造“國門婦聯”,支持婦女更好地服務“一帶一路”建設,著力推進“臨滄市國際友好獎學金”項目,打造國際友城教育合作品牌,鞏固拓展與港澳臺婦女組織的交流交融交往,為促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貢獻力量。
12.鼓勵和支持婦女做民族文化的保護與傳承者。充分發揮婦女在臨滄少數民族特色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弘揚中的主體作用,支持民族手工藝傳承。加強對外交流學習,推動婦女參與民族民間文化的保護、傳承和推介。
13.發揮婦聯組織在營造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社會環境中的積極作用。健全完善引領服務聯系婦女的工作機制,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凝聚婦女人心。著力宣傳優秀婦女典型,樹立巾幗示范形象,抓實網絡綜合治理,加強婦女網絡輿情監測及管控,加強網上正能量宣傳,為依法維護婦女權益及時發聲,正面引導輿論,協調并督促處置貶損女性人格尊嚴的輿論現象,優化有利于婦女全面發展的社會輿論環境。
(八)婦女與法律
主要目標:
1.全面貫徹落實憲法確立的男女平等原則和基本國策,積極為制定和完善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相關法規政策建言獻策。
2.促進地方性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規范化建設和有效運行。在地方性法規政策的制定、實施和監督各環節中,針對直接或間接對女性和男性產生不同影響的內容進行性別平等評估工作,據此作出必要的調整。
3.提高婦女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和能力。充分發揮婦女在法治臨滄建設中的作用。
4.深入實施反家庭暴力法及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條例,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5.嚴厲打擊拐賣婦女、性侵害婦女等違法犯罪行為。
6.提升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法治意識,有效遏制針對婦女的性騷擾。
7.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對婦女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8.保障婦女在家庭關系中的財產權、人身權,保障婦女對婚姻家庭關系中共同共有財產享有知情權和平等的處理權。
9.加大對保障婦女權益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力度,堅決制止和糾正歧視婦女、侵害婦女權益的行為。
10.依法為婦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務。保障遭受侵害婦女獲得及時有效的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推進憲法確立的男女平等原則和基本國策貫徹落實到法治臨滄建設全過程。加大民法典、婦女權益保障法及云南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加強執法檢查和督查督辦,保障侵害婦女權益案件獲得公平公正處理。探索開展婦女權益保障領域的公益訴訟,探索法院、檢察院在婦女權益保障領域發揮作用的有效途徑。將保障婦女權益相關內容納入基層社會治理,納入法治隊伍建設、全市普法規劃和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增強全社會男女平等的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
2.加強地方性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工作。健全市、縣(區)兩級性別平等評估機制,明確評估范圍和標準,規范評估流程,細化評估指標。加強事前研判、決策中貫徹、實施后評估的制度化建設。完善工作機制,開展性別平等評估相關培訓,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落實在相關法規、政策制定實施全過程各環節。
3.提升婦女法治意識和依法維權能力。加強婦女權益保障法治宣傳教育。將保障婦女權益的相關法律知識納入普法規劃和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深入開展專項普法活動。增強全社會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治觀念,引導婦女自覺學習憲法和法律知識,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維和行為習慣,面向婦女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
4.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及《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條例》的宣傳、實施和督促檢查力度。宣傳倡導對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理念,加強家庭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建立健全家庭暴力預防、處置、救助多部門聯動工作機制,落實法律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監測和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完善社區網格化家庭暴力重點監控機制。落實首接責任制、強制報告、緊急庇護、告誡、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完善落實家庭暴力發現、報告、處置機制,強化相關主體強制報告意識,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加大接處警工作力度,推動在110報警系統中對家庭暴力警情、出具告誡書情況進行專項統計;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嚴處理重大惡性案件。及時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提高審核簽發效率,加大執行力度。規范緊急庇護場所管理,提升庇護服務水平。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個人參與反家庭暴力工作。加強對受暴婦女的心理撫慰和輔導、身體康復和生活救助,加強對施暴者的法治教育、教育警示、心理矯治和行為矯治,開展家庭暴力案件后續跟蹤回訪。加強反家庭暴力業務培訓和家庭暴力分性別統計。
5.堅決打擊拐賣婦女犯罪。完善落實預防、打擊、救助、安置、康復為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提高全社會的反拐意識以及婦女的防范意識和能力。深入實施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利用網絡信息和現代偵查技術打擊拐賣婦女犯罪團伙,打擊拐賣婦女行為,重點整治買方市場,及時解救被拐婦女并幫助正常融入社會。加強國際司法協作和情報信息交流,堅決打擊跨國跨區域拐賣婦女犯罪。
6.加大對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等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網絡治理,利用大數據完善違法信息過濾、舉報等功能,嚴厲打擊利用網絡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依法加大對強迫、引誘幼女賣淫和智力殘疾婦女賣淫的打擊力度。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立常態整治機制,鼓勵群眾監督和舉報涉黃違法犯罪行為。
7.有效控制和嚴厲懲處強奸、猥褻、侮辱婦女特別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殘疾婦女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防性侵教育,提高婦女尤其是女童的防性侵意識和能力。建立和完善重點人群和家庭關愛服務機制、侵權案件發現報告機制、多部門聯防聯動機制和侵權案件推進工作督查制度。完善立案偵查制度,及時、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證據,避免受害婦女遭受“二次傷害”。完善互聯網自查功能,加強對網絡淫穢色情信息的監管和查處,及時清理淫穢色情信息。依法打擊利用網絡平臺實施的猥褻、侮辱、性侵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違法犯罪人員信息庫建設,建立健全涉性侵違法犯罪人員從業禁止制度。加強對受害婦女的隱私保護和心理輔導,幫助受害婦女走出困境。
8.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性騷擾。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多形式多渠道傳播防治性騷擾知識,提升婦女防范和制止性騷擾的意識和能力。建立健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依法受理、調查、處置相關投訴或協助受害人報警起訴。加強聯防聯控,發揮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預防和減少公共場所和工作、學習等場所的性騷擾,建立性別友好的就業環境,推動機關、企業、學校建立相關工作機制,預防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推動多部門聯動暢通性騷擾維權和救濟途徑。構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園環境。促進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師生、同學關系,鼓勵學校設置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騷擾的相關課程。中小學校及中等職業院校建立完善預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機制,加強日常管理、預防排查、投訴處理和調查處置。
9.保障婦女免遭利用網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侵害。加強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依法打擊網絡信息服務平臺、生產者和使用者對婦女實施侮辱、誹謗、威脅、侵犯隱私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信息資源共享、大眾互助網絡平臺的規范管理,保護婦女個人信息安全,依法懲治利用網絡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婦女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高婦女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的意識和能力,嚴厲打擊采取非法網絡貸款、虛假投資、咨詢服務等手段騙取婦女錢財的行為。
10.在婚姻家庭和繼承案件處理中依法保障婦女的財產權益。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家庭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保障婦女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繼承遺產、子女平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保障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知情權、處理權,認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認定和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時,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離婚時,保障婦女依法獲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權益,保障負擔較多家庭義務的婦女獲得補償、無過錯婦女依法獲得損害賠償。
11.為婦女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進一步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和網絡平臺融合發展,確保矛盾糾紛化解、法律咨詢等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惠及城鄉婦女,重點保障低收入婦女、老年婦女、殘疾婦女、單親困難母親等群體獲得公共法律服務。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銜接機制。放寬法律援助核查條件,擴大婦女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覆蓋面,保障婦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享有訴訟代理、非訴訟代理維權服務。保障經濟困難婦女能夠獲得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12.發揮婦聯組織代表和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職能作用。支持婦聯組織健全聯合約談、聯席會議、信息通報、調研督查、發布案例等工作制度,推動保障婦女權益法律政策的制定實施。加強“12338”婦女維權公益服務熱線建設,暢通婦女有序表達訴求的渠道。及時發現報告侵權問題,依法建議查處性別歧視事件或協助辦理侵害婦女權益案件,配合打擊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充分發揮婦聯組織服務陣地和各級婦聯執委作用,為受侵害婦女提供幫助。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對實施規劃的組織領導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婦女發展道路,把黨的領導貫穿于規劃組織實施的全過程。貫徹黨中央關于婦女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持和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推進規劃實施。
2.落實規劃實施責任。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全市各級政府負責規劃實施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有關部門、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承擔規劃目標任務落實工作。在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全面發展。
3.加強規劃與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中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各級政府和部門應將規劃實施以及婦女事業發展的主要目標任務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部署要求推進規劃實施,實現婦女事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落實。
4.制定各地婦女發展規劃和部門實施方案。各縣(區)人民政府依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婦女發展規劃。縣(區)規劃公布后1個月內報送上一級婦兒工委辦公室。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部門、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并報送同級婦兒工委辦公室。
5.保障婦女發展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將實施本規劃所需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建立經費投入增長機制,實現婦女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各級財政要加大對婦女事業發展重點領域的投入力度。重點支持民族地區、邊境地區、革命老區和欠發達地區婦女發展,加大對特殊困難婦女群體發展的支持。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源,共同發展婦女事業。
(二)完善實施規劃的工作機制
1.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實施納入各級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將規劃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并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
2.健全督導檢查制度。將實施規劃情況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督查內容,建立專項督查與常規督查相結合,定期或不定期對規劃實施情況開展督查。
3.健全報告制度。責任單位每年向同級婦兒工委報告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下級婦兒工委每年向上一級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4.健全議事協調制度。完善委員會議事協調工作規則,每5年召開1次婦女兒童工作會議,每年至少召開1次婦兒工委全體會議、聯絡員會議等,總結交流情況,研究解決問題,部署落實工作任務。
5.健全規劃實施示范制度。完善規劃實施示范工作機制,加強示范單位的動態管理,充分發揮示范單位以點帶面、示范帶動作用。
6.健全表彰表揚制度。對實施規劃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進行表彰或表揚。
7.健全聯絡員工作機制。加強聯絡員隊伍建設,定期交流學習培訓,提高聯絡員隊伍的履職能力和責任意識,開展定點聯系工作。
(三)提高實施規劃的能力和水平
1.堅持和創新實施規劃的有效做法。以婦女及家庭需求為導向,認真落實促進婦女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完善婦女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圍繞解決婦女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實施一批促進婦女發展的重點工程項目,并納入民生實事項目。具體項目根據各領域目標任務由各地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完善定點聯系工作機制,創新定點聯系的工作方式,加強分類指導,加大資源整合,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實施規劃的主體責任。繼續發揮社會力量在實施規劃中的重要作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不斷提高婦女工作的專業化服務能力和水平。
2.加強實施規劃能力建設。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有關內容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等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及各級領導干部培訓計劃和培訓課程,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有關機構和人員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將實施規劃的業務知識納入各部門的培訓計劃及內容,提高工作人員實施規劃的能力。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能力建設,推進機構職能優化高效,為更好履職盡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為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3.加大實施規劃宣傳力度。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黨中央對婦女事業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宣傳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婦女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規劃內容及規劃實施中的經驗和成效,努力營造有利于婦女發展的社會氛圍。
4.加強婦女發展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作用,通過組織專業力量、進行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大理論及實踐研究,為制定和完善促進婦女及家庭發展的相關法規政策提供決策參考。
5.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規劃實施。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發展等工作。鼓勵婦女參與規劃實施,提高婦女在參與規劃實施中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和能力。
四、監測評估
(一)加強監測評估制度建設。對實施規劃情況實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落實并逐步完善性別統計監測方案,建立規劃統計監測報表制度。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組織開展年度監測,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和機構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婦女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各級婦兒工委組織開展中期和終期評估,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和機構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通過評估,了解掌握規劃實施進程和婦女發展狀況,系統分析評價規劃目標達標情況,評判規劃策略措施的實施效果,總結有益經驗,找出突出問題,預測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二)加強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組織領導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有關部門負責規劃實施統計的監測人員組成,負責規劃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監測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和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終期監測報告,編輯出版年度婦女兒童統計資料等。監測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監測、分析、數據上報、分性別分年齡指標完善等工作。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有關部門負責規劃實施的人員組成,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評估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自我評估工作,參加婦兒工委組織的評估工作。支持評估組有關部門結合工作,就婦女保護與發展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調查、評估,結果可供規劃中期和終期評估參考。
(三)加強分性別統計監測工作。規范完善分性別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根據需要調整擴充婦女發展統計指標,納入部門常規統計以及統計調查制度,加強部門分性別統計工作,科學開發婦女發展指數,推進分性別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按照“省、市、縣三級建立完善婦女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的要求加強婦女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建設,逐步實現三級數據互聯互通。鼓勵支持有關部門對婦女發展缺項數據開展專項統計調查。
(四)提升監測評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強監測評估工作培訓和部門協作,規范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技術,豐富婦女發展和分性別統計信息。科學設計監測評估方案和評估方法,建立第三方評估工作機制,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監測評估成果。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報送監測評估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提高對數據的管理、分析及應用能力,規范數據信息的收集和發布,建立監測評估報告交流、反饋和發布機制,逐步實現數據資源共享。加強對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對預計達標困難、波動較大的監測指標及時進行預警,對評估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對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總結推廣。運用監測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規劃實施工作,實現規劃實施的常態化監測、動態化預警、精準化干預、高質量推進。
臨滄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
前言
兒童是國家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當代中國少年兒童既是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經歷者、見證者,更是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生力軍。促進兒童健康成長,能夠為國家可持續發展提供寶貴資源和不竭動力,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必然要求。黨和國家始終高度重視兒童事業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培養好少年兒童作為一項重大戰略任務,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大力發展兒童事業,保障兒童權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兒童工作機制進一步鞏固,兒童發展環境不斷優化。
我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先后制定并實施了三個周期的兒童發展規劃,為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的實現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2012年11月,市人民政府公布實施《臨滄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10年來,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認真履職,加快完善兒童權利保護的政策措施,強化政府管理兒童事業的責任,統籌推進規劃實施,促進兒童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兒童事業取得了歷史性新成就。截至2020年底,嬰兒、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從2010年的16.02‰、19.31‰下降到5.28‰、7.07‰;學前三年教育毛入園率從2010年的52.48%上升到91.42%,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從2010年的86.38%上升到98.65%,8個縣(區)實現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高中階段毛入學率從2010年的65.57%上升到93.52%;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弱勢群體得到更多關愛和保護,規劃確定的目標基本實現。
進入新時代,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制約和環境、歷史、文化等因素的影響,我市兒童事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仍然突出,邊疆、民族及欠發達地區兒童發展整體水平不高,兒童健康保健水平偏低,義務教育發展不均衡,嬰幼兒早期教育資源不足,困境兒童的社會保障救助制度還需完善,兒童保護和服務還需加強,全社會兒童優先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支持兒童及家庭發展的政策措施需要健全,科技進步和生活方式變革給促進兒童發展帶來新挑戰,兒童事業發展使命艱巨、任重道遠。
未來10年,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關鍵時期,是我市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時期。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建設鄉村振興示范區、興邊富民示范區、國家可持續發展示范區,建設好美麗家園、維護好民族團結、守護好神圣國土,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實現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為我市兒童事業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擘畫了美好前景。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需要進一步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全面提高兒童綜合素質,培養造就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引領兒童勇擔新使命、建功新時代。
依據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云南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及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和要求,結合我市兒童發展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的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和給滄源縣邊境村老支書們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和完善保障兒童優先發展、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緊緊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和要求,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優化兒童發展環境,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全面提升兒童綜合素質,為推動我市實現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握兒童事業發展的政治方向,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兒童事業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切實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兒童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堅持對兒童發展的優先保障。在出臺地方性法規政策、編制規劃、配置資源、部署工作中優先考慮兒童的利益和發展需求。
3.堅持促進兒童全面發展。尊重兒童的人格尊嚴,遵循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保障兒童身心健康,促進兒童在德智體美勞各方面實現全面發展。
4.堅持保障兒童平等發展。消除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歧視,保障所有兒童平等享有發展權利和機會。
5.堅持鼓勵兒童自主參與。尊重兒童主體地位,鼓勵和支持兒童參與家庭、社會和文化生活,創造有利于兒童參與的社會環境。
(三)總體目標
保障兒童權利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得到更加全面地落實,促進兒童發展的工作機制更加完善,兒童優先的社會風尚普遍形成,城鄉、區域、群體之間的兒童發展差距明顯縮小。兒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務,享有更加普惠優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諧友好的家庭和社會環境。兒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環境、法律保護等領域的權利進一步實現,思想道德素養和全面發展水平顯著提升,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展望2035年,與基本建成現代化臨滄的戰略目標相適應,兒童優先原則全面貫徹,兒童全面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廣大少年兒童成長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主要目標:
1.覆蓋城鄉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兒童醫療保健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兒童健康水平不斷提高。
2.普及兒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兒童及其照護人健康素養水平。
3.新生兒、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降至2‰、3.5‰和5‰以下,地區和城鄉差距逐步縮小。
4.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構建完善覆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出生缺陷發生率得到有效控制。
5.兒童常見疾病和惡性腫瘤等嚴重危害兒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以鄉鎮(街道)為單位保持在90%以上,逐步擴大、優化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種類。
7.加強促進兒童早期服務機構的建設與管理,市級至少建設1個托育服務指導中心,每個縣(區)至少建成1個示范性綜合托育機構。
8.5歲以下兒童貧血患病率和生長遲緩率分別控制在10%和5%以下,兒童超重、肥胖上升趨勢得到有效控制。
9.兒童新發近視率明顯下降,小學生近視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視率降至60%以下,高中階段學生近視率降至70%以下。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覆蓋率達到90%以上。
10.增強兒童體質,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達到60%以上。
11.增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能力,提升兒童心理健康水平。
12.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兒童性健康服務可及性明顯提高。
策略措施:
1.優先保障兒童健康。將兒童健康理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兒童健康主要指標納入政府目標和責任考核。建立和完善覆蓋兒童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加強兒童醫療保障政策與公共衛生政策銜接。加大對兒童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的投入力度,逐步實現基本婦幼健康服務均等化。開展“兒童健康綜合發展示范縣”創建活動。
2.完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按照“構建省、市、縣三級兒童醫療保健服務網絡”的要求,以婦幼保健機構、綜合醫院兒科為重點,加大對農村和邊遠地區婦幼衛生的投入,進一步優化衛生資源配置,發揮縣級以上兒童醫療保健機構在人員培訓、技術指導、設備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基層服務能力,促進兒童醫療服務均等化。完善兒童三級診療服務網絡,加強醫療機構新生兒科、兒科與兒童保健科建設,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學科建設,積極爭取省級兒科、兒童保健重點專科建設,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達到1.12名,兒科執業(助理)醫師數及兒科床位數能夠滿足本地兒童健康服務需求。建立完善以縣級婦幼保健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每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配備2名專業從事兒童保健的醫生。完善兒童急救體系。加快兒童醫學人才培養,提高全科醫生的兒科和兒童保健專業技能。為兒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優質中醫藥醫療保健服務,大力推廣應用中醫兒科適宜技術。到2025年,三級和二級婦幼保健院開展中醫藥門診服務的比例分別達到100%和60%以上。
3.加大兒童健康知識宣傳普及力度。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健康教育,普及兒童健康基本知識和技能,培養健康行為和生活方式。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是兒童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社區、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加大科學育兒、預防疾病、及時就醫、合理用藥、合理膳食、應急避險、心理健康等兒童健康知識和技能宣傳普及力度,提高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健康素養。構建全媒體健康知識傳播機制,運用新媒體,推動“互聯網+精準婦幼健康科普”。推進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規范設置“孕婦學校”和“家長課堂”,鼓勵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有關社會組織等開展健康科普活動。預防和制止兒童吸煙(含電子煙)、酗酒,保護兒童遠離毒品,提升各年齡段兒童對控煙限酒禁毒等健康知識的認知,促進兒童健康行為養成,同時輻射并帶動家庭成員的行為改變。
4.保障新生兒安全與健康。深入實施危重新生兒篩查與評估、高危新生兒專案管理、危急重癥救治、新生兒死亡評審等制度。加強新生兒規范化訪視工作,指導家長做好新生兒喂養、護理和疾病預防,早期發現異常和疾病,及時處理和就診,新生兒訪視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醫療機構產科、新生兒科質量規范化管理體系,加強新生兒保健專科建設、新生兒保健適宜技術運用。加強危重新生兒救治能力提升工作,市、縣(區)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達到國家建設標準要求。不斷加強人員配備,健全運行機制,暢通危急重癥救治綠色通道。
5.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建立多部門聯動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機制,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防治措施,加強婚前、孕前健康知識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詢,推廣婚姻登記、婚育健康宣傳教育、生育指導及醫學檢查“一站式”服務。強化孕前、孕產期合理營養與膳食指導,提升產前篩查和診斷能力。力爭2030年我市至少有1個經批準開展產前診斷技術的醫療機構,產前篩查率在80%以上。推動圍孕期、產前產后一體化和多學科診療協作,規范服務與質量監管。促進新生兒疾病早篩早診早治,力爭到2030年市級設置1個新生兒遺傳代謝疾病診斷省級分中心和1個新生兒聽力診斷省級分中心。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范圍,建立篩查、陽性病例召回、診斷、治療和隨訪一體化服務模式,新生兒遺傳代謝疾病篩查率在98%以上。加強地中海貧血防治。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絡,加強出生缺陷監測,促進出生缺陷防治領域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促進母胎醫學發展。
6.加強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加強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提升兒童保健服務質量。扎實開展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和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強部門協作,推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五類殘疾及孤獨癥為重點的0—6歲兒童殘疾篩查,嚴格執行殘疾報告制度,完善篩查、診斷、康復、救助相銜接的工作機制,使殘疾兒童及時獲得相關服務。提高兒童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強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的常見病預防保健能力,按標準配備校醫、幼兒園及托育機構衛生保健人員和必要保健設備。加強對孤兒、流動兒童、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和困境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
7.強化兒童疾病防治。以早產、低出生體重、貧血、肥胖、心理行為異常、肺炎、腹瀉、視力不良、齲齒等兒童健康問題為重點,推廣兒童疾病防治適宜技術,建立早期篩查、診斷和干預服務機制。加強兒童口腔保健,12歲兒童齲患率控制在25%以內。加強兒童重大傳染性疾病、新發傳染性疾病管理以及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
8.加強兒童免疫規劃疫苗管理和預防接種。逐步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種類,完善免疫服務體系,加強對留守兒童、流動兒童的服務,提高免疫服務質量,維持較高水平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加強對疫苗質量、冷鏈儲運、免疫規劃制度落實、預防接種活動的監督檢查。
9.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建立健全多部門協作的兒童早期發展工作機制,開展涵蓋良好健康、充足營養、回應性照護、早期學習、安全保障等多維度的兒童早期發展綜合服務。規范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開展兒童早期發展適宜技術培訓,提高基層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利用各種渠道和手段,加強對家庭和托育機構的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結合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推動兒童早期發展均等化,促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探索推廣入戶家訪指導等適合邊疆民族、農村邊遠地區兒童、困境兒童的早期發展服務內容和模式。
10.改善兒童營養狀況。關注兒童生命早期1000天營養,開展孕前、孕產期營養與膳食評價指導。實施母乳喂養促進行動,強化愛嬰醫院管理,加強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母嬰設施建設,6個月內嬰兒純母乳喂養率達到50%以上。普及為6月齡以上兒童合理添加輔食的知識技能。開展兒童生長發育監測和評價,開展對家長兒童科學膳食知識的宣傳培訓,加強個性化營養指導,保障兒童營養充足。加強食育教育,推動營養健康科普宣教活動常態化,引導科學均衡飲食、吃動平衡,預防控制兒童超重和肥胖。加強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的營養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導,嚴格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的營養膳食管理,鼓勵食堂配備專(兼)職營養師。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完善食品標簽體系。
11.有效控制兒童近視。全面加強兒童、青少年視力健康及其相關危險因素監測網絡、數據收集。加強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推動建立兒童視力電子檔案。減輕學生學業負擔,指導監督學生做好眼保健操,糾正不良讀寫姿勢。保障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室內采光、照明和課桌椅、黑板等達到規定標準。指導家長掌握科學用眼護眼知識并引導兒童科學用眼護眼。教育兒童科學規范合理使用電子產品。確保兒童每天接觸戶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時。
12.增強兒童身體素質。推進陽光體育運動,開足開齊體育與健康課。豐富中小學體育課內容,在少數民族地區開發與推廣符合兒童特點和喜好的民族傳統體育項目。保障兒童每天至少1小時中等及以上強度的運動,培養兒童良好運動習慣。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完善學生健康體檢和體質監測制度。鼓勵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免費或優惠向周邊學校和兒童開放,落實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余和節假日向學生開放政策,支持學校向體育類社會組織購買課后體育服務。進一步加大戶外運動、健身休閑等配套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家庭營造良好的體育運動氛圍,積極引導孩子進行戶外活動或體育鍛煉,合理安排兒童作息,保證每天睡眠時間小學生達到10小時以上、初中生達到9小時以上、高中生達到8小時以上。
13.加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構建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詢服務、評估治療、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務網絡。提高學校、幼兒園心理健康教育與服務水平,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小學校要按國家標準設立心理輔導室,探索引入社會工作方法,培養駐校社工,為不同年齡段學生開展咨詢服務。關注和滿足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心理發展需要。加強綜合醫院、精神專科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兒童心理咨詢室及專科門診建設。鼓勵專業社會工作者面向兒童及其監護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務。多措并舉,不斷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力度。建立兒童心理危機干預預警和干預聯動機制,建立學校和專業衛生醫療機構轉介機制。積極開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養兒童珍愛生命意識和自我情緒調適能力,提高教師、家長預防和識別兒童心理行為異常的能力。
14.為兒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務。推動落實性與生殖健康教育納入基礎教育體系和質量監測體系的相關要求,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性別觀念和道德觀念,正確認識兩性關系。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根據兒童年齡階段和發展特點開展性教育,加強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兒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促進學校與醫療機構密切協作,提供適宜兒童的性健康服務,保護就診兒童隱私。
15.加強兒童健康信息管理。完善兒童健康統計制度。規范5歲以下兒童死亡監測、兒童營養與健康監測、出生缺陷監測,獲得準確完整監測信息。推進全省婦幼健康信息平臺建設的推廣應用力度,在保護個人信息和隱私權的前提下,依法促進全省婦幼健康信息平臺與電子健康檔案、兒童健康管理和疾病預防、診斷、治療、康復等健康信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促進“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利用全省婦女兒童健康大數據中心,實現兒童健康全周期、全過程管理和服務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二)兒童與安全
主要目標:
1.減少兒童傷害所致死亡和殘疾。兒童傷害死亡率以2020年為基數下降20%。
2.排查消除溺水隱患,兒童溺水死亡率持續下降。
3.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兒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減少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和中毒等傷害的發生、致殘和死亡。
5.兒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減少食物中毒(包括有毒野果、有毒野生菌等)導致的致殘和死亡。
6.提升兒童用品質量安全水平。
7.預防和制止針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8.提高對學生欺凌的綜合治理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學生欺凌。
9.有效預防和干預兒童沉迷網絡,有效治理不良信息、隱私泄露、網絡欺凌等問題。
10.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的監測報告系統進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創新兒童安全理念。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及云南省《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實施意見》的宣傳實施,樹立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并重的兒童安全觀,將暴力恐怖襲擊、公共衛生、毒品、網絡威脅等非傳統安全因素納入兒童安全防控范圍,完善并落實多部門合作機制,在人員、物資、經費等方面給予充分保障,常態化開展兒童安全防護。
2.建立健全兒童傷害防控工作體系。加大兒童傷害防控領域執法力度。建立健全兒童傷害防控組織機構,構建完善兒童傷害防控的部門合作工作機制,提高兒童傷害防控能力,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傷害防控。制定實施市、縣(區)兒童傷害防控行動計劃,探索創新并大力推廣兒童傷害防控適宜技術,優先制定實施針對留守兒童、流動兒童、困境兒童的傷害防控措施。
3.創建兒童安全環境。樹立兒童傷害可防可控意識,采用宣傳教育、改善環境、加強執法、使用安全產品、開展評估等措施,創建有利于兒童成長的家庭、學校、社區安全環境。開展安全教育,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家庭監護支持政策,教育引導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樹立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切實履行家庭監護監督職責,及時排除安全隱患,提高兒童及其看護人安全意識,幫助其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培養兒童的安全行為習慣。落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等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開展安全演練,提高兒童應對突發事件和自護、自救、防災、逃生的能力。社區加強環境治理,排除安全隱患,設置專人專崗負責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及人員密集場所加強兒童安全保護措施。有關企業及組織依法落實維護兒童安全的責任。
4.預防和控制兒童溺水。加強看護,保證兒童遠離危險水體。隔離、消除家庭及校園環境的溺水隱患,開展農村地區相關水體的防護隔離和安全巡查,加強開放性水域、船只等安全管理并配足配強適用于兒童的應急救援裝備。游泳及水上游樂場所配備救生員和應急救援裝備。對學校、社區、公共場所有關人員及家長等進行溺水救生志愿者培訓,重點場所配備溺水救生志愿者。加強學校、家庭特別是農村地區預防溺水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教育,普及兒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提高兒童自救能力,引導兒童使用安全游泳場所。杜絕野外戲水、游泳、摸魚捉蝦等行為,防止溺水事件發生。
5.預防和控制兒童道路交通傷害。認真落實兒童家長看護責任,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培養兒童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兒童步行及騎乘非機動車使用反光標識。完善兒童道路安全防護用品標準,加強生產及銷售監管。加強道路安全尤其是偏遠山區道路安全管理,嚴格查處交通違法行為。道路規劃建設充分考慮兒童年齡特點,完善校園周邊安全設施。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6.預防和控制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中毒等傷害。消除環境危險因素,推廣使用建筑物開放性走廊、平臺等防護欄及窗戶護欄、窗口限位器等防護產品,減少兒童跌倒、跌落。教育兒童遠離火源,引導家庭分隔熱源、安全使用家用電器,推廣使用具有兒童保護功能的家用電器,預防兒童燒燙傷。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包裝,提升兒童看護人對農藥、藥物、日用化學品、有毒野生菌和有毒野果等常見毒物的識別及保管能力,避免兒童誤食或接觸中毒。預防嬰幼兒窒息,提升看護人對嬰幼兒有效照護能力。預防兒童被動物咬傷,規范犬類管理及寵物飼養,教育兒童識別野外危險動物并規避風險。加強防災減災教育,提高兒童及其看護人針對地震、火災、泥石流、水災、踩踏等災害性事件的防災避險技能。
7.加強兒童食品安全監管。嚴格執行嬰幼兒食品國家強制性標準。加強嬰幼兒食品監督管理。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落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消除兒童集中用餐各環節食品安全隱患,加強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強化對食品生產、經營和銷售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企業,嚴格資質審查,落實安全檢查制度,加強對農村地區的食品安全監管。
8.預防和減少產品引發的兒童傷害。強化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推動實施兒童用品和兒童玩具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強兒童用品行業自律。對從事兒童用品生產經營的企業,嚴格其資質,落實安全檢查制度,依法嚴肅查處并從重處罰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市場監管,持續開展兒童用品質量安全守護行動,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違規行為,鼓勵消費者依法投訴舉報產品安全問題,加強對產品造成兒童傷害的信息監測、分析、監督檢查和缺陷產品召回工作。杜絕“毒跑道”、“毒校服”,保障游戲游藝設備及大型游樂設施安全,引導兒童安全使用電動扶梯、電梯、旋轉門等設施設備。市、縣(區)兩級每年至少開展1次兒童用品質量安全專項檢查。
9.預防和控制針對兒童的暴力傷害。宣傳倡導對兒童暴力零容忍理念,提升公眾法治意識和兒童保護意識,增強兒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強化政府、社會、學校、家庭保護責任,建立防控兒童暴力傷害的部門合作工作機制,健全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平臺,落實針對兒童暴力傷害的發現、報告、干預機制。落實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機構和人員的強制報告責任和人員入職查詢制度,鼓勵公眾依法勸阻、制止、檢舉、控告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依法嚴懲對兒童實施的暴力違法犯罪行為。
10.加強對學生欺凌的綜合治理。完善落實學生欺凌綜合治理的部門合作工作機制。營造文明安全校園環境,加強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健全人格和社會交往能力。提高教職員工、家長、學生對欺凌的預防和處置能力。學校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和處置機制,設立學生欺凌投訴、求助轉介通道,做好早期預警、及時上報、妥善處置、心理輔導、教育引導等工作。完善校規校紀,健全教育懲戒工作機制,對實施欺凌的學生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對性質嚴重的欺凌行為,學校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強化校園周邊綜合治理。
11.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落實政府、企業、學校、家庭、社會保護責任,為兒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保障兒童在網絡空間中的合法權益。加強網絡監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實網絡信息監測、識別、舉報、處置制度,依法懲處利用網絡散布價值導向不良信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依法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兒童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加強網絡語言文明教育,堅決遏阻庸俗暴戾網絡語言傳播。加強兒童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健全兒童網絡欺凌發現報告機制,有效治理網絡欺凌。
12.提高對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的緊急救援、醫療救治、康復服務水平。廣泛宣傳兒童緊急救援知識,提升看護人、教師緊急救援技能。公共場所配備急救設施。按照“完善省、市、縣三級緊急醫學救援網絡建設”的要求加強緊急醫學救援網絡建設,加強兒童傷害相關院前急救設備設施配備,加強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創傷中心建設,配備兒童傷害的搶救設備,建立兒童優先的綠色通道,實現院前急救與院內急診的有效銜接,加強康復機構兒童康復能力建設,提高兒童醫學救治以及康復服務的效率和水平。
13.完善監測機制。按照“完善省、市、縣三級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監測體系”的要求加強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監測體系建設,通過醫療機構、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社區、司法機關等多渠道收集兒童傷害數據,促進數據規范化。建立多部門、多專業參與的數據共享、分析、評估和利用工作機制。
(三)兒童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保障兒童依法享有受教育權利,健全和完善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學前教育普及普惠,促進0—6歲學前教育一體化發展,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并保持在95%以上。
3.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和城鄉一體化發展,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不低于98%。
4.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并保持在95%以上,促進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
5.提高特殊教育水平,保障特殊兒童平等接受基礎教育,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毛入學率不低于97%,鞏固率不斷提高。
6.全面提升兒童科學素質,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豐富校園文化生活,適度開展校外社會實踐,提高中小學生的科學興趣、創新意識、實踐能力。
7.以提高兒童綜合素質為導向的教育評價體系更加完善。
8.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營造友善、平等、尊重的師生關系和同學關系。
9.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進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鑄魂育人,引導兒童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愛國主義情懷,把愛國情、強國志、報國行自覺融入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奮斗之中。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把立德樹人作為教育的根本任務,發揮教育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重要作用。深化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改革創新,健全學校德育工作機制,將立德樹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識教育、社會實踐教育各環節,積極構建大中小幼一體化的思政工作體系,認真組織開展“幫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題系列活動,廣泛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實踐活動,增強學生愛國情懷、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美育,廣泛開展勞動教育,發揮勞動育人功能,幫助兒童鍛煉強健體魄、磨煉堅強意志,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發展素質教育,推進教育公平,增強兒童文明素養,加強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貫穿兒童成長全過程,各級各類幼兒園、學校根據兒童不同成長時期,積極開展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教育,教育引導牢固樹立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共同體理念,堅定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高度認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2.加快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落實縣級政府發展學前教育的主體責任,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建立更為完善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辦園體制、政策保障體系。以縣為單位制定幼兒園布局規劃,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支持每個縣至少創建1所一級一等幼兒園,有條件的鄉鎮實施“一鄉兩公辦”或“三公辦”幼兒園建設。全面推進“一鄉一示范”“一村一幼”建設,按照“大村獨辦,小村聯辦”的原則,建設公辦幼兒園,實現行政村幼兒園全覆蓋。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街道、農村集體利用國有和集體資產舉辦公辦性質幼兒園,滿足人口聚集地區廣大人民群眾對普惠性幼兒園的需求。補足配齊小區配套幼兒園,把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鎮整體規劃,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重點擴大農村地區、新增人口集中地區普惠性資源。加快推進優質普惠學前教育資源擴容建設,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列入本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土地招拍掛建設項目成本。通過購買服務、綜合獎補、減免租金、派駐公辦教師、培訓教師、教研指導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保障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辦學用地、稅收優惠、費用減免、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評先評優、幼兒資助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享受同等待遇。堅持科學保教,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結合、寓教于樂,為幼兒提供符合年齡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的保育和教育,保障幼兒快樂健康成長,防止和糾正學前教育“小學化”現象,積極做好幼小教育銜接。探索推動3歲以下幼兒托育服務實現從“多元參與”向“體系構建”的轉變,探索0—6歲兒童學前教育一體化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面向家長和社區開展公益性0—3歲早期教育指導。加快培養一批名園長和名教師。
3.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按照“外引內聯、優質帶動、整體發展”的思路,構建科學的優質教育資源共享發展模式。實施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程,以縣為單位科學合理規劃義務教育學校布局,納入城鎮規劃嚴格實施,有序擴大城鎮學位供給。嚴格落實學校建設管理規定,嚴格執行消除大班額規劃,新建獨立小學、初級中學學校辦學規模控制在2000人以下,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建立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協同機制,確保配套學校與住宅首期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探索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管理模式,支持建設城鄉學校共同體,持續推進學區制管理。通過“優質學校+新校”“優質學校+薄弱學校”等方式加強點對點的對口幫扶,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共享面,讓適齡少年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優質的教育資源。實施基于發展核心素養的學業水平提升行動,優化教學方式,健全教學管理規程,打造有效課堂,推廣高效作業,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認真落實義務教育質量監測、中小學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和反饋改進制度,切實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實施基于激發辦學活力的學校治理能力提升行動,加快現代學校制度建設,促進學校優質特色發展。實施基于教育公平的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行動,均衡配置學校硬件資源和教師資源,優化中小學校布局結構,建設城鄉學校共同體,開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情況監測。認真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務。堅持公辦學校為主保障隨遷子女就學,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公辦學校學位不足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實行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保障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加強留守兒童的教育關愛保護以及困境兒童的教育保障工作,促進隨遷子女融入學校和社區生活。按照國家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督導標準,因地制宜逐步補齊生均體育運動場館、教學及輔助用房面積,生均教學儀器設備,音樂、美術專用教室配置,班級學生數、辦學規模、骨干教師配備,體育、藝術(美術、音樂)專任教師配備等指標短板。建立健全義務教育質量監測機制,健全中小學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制度和反饋改進機制。高質量推進課后服務,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則,統籌考慮由政府、學校、家長共同合理分擔運行成本,實現義務教育學校課后服務全覆蓋。加強特殊教育基礎能力建設,發揮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和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資源教室的作用,強化融合教育,整體提升特殊教育質量。建立更加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兒童助學政策體系。加強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保護,優先滿足留守兒童寄宿需求。
4.推進普通高中階段普及提質。通過新建、改擴建、整合等方式加強高中階段學校建設,全面完成普通高中建設任務,增加學位和優質教育資源。優化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整治違規“掐尖”行為,持續規范民辦高中辦學行為,促進優質生源均衡配置。強化聯合辦學,推進優勢互補,促進職普融通,推動普通高中特色化、優質化發展,構建示范高中、特色高中和綜合高中分類發展、分層提升新格局。實施縣域普通高中質量提升計劃,提升普通高中整體辦學水平,教育教學質量始終保持全省前列。實施中職“雙優計劃”建設工作,優化職業教育類型定位,推進職業學校標準化建設,夯實中職基礎,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教育,增強職業教育適應性,提升職業教育吸引力,更好地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借鑒新課程新教材實施示范區、示范校經驗,因地制宜、穩妥有序推進選課走班,積極探索基于真實情境、問題導向的互動式、啟發式、探究式、體驗式等課堂教學方式,注重跨學科綜合性教學和實驗教學,激發學生深度學習能力。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調指導機制,加強對學生理想、心理、學習、生活、生涯規劃等方面指導。充分借助掛鉤幫扶高校優勢支持高中教育改革發展,提升高中學生創新素養。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加強與全省聯通共享的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建設。優化專業和課程設置,搭建中高職一體化的人才成長立交橋。建成臨滄職業學院,啟動臨滄技師學院孟定校區建設項目,引進1—2所高職院校開展聯合辦學、加快發展高等職業教育,辦好綜合高中,實施“中職強基”工程,重視生涯規劃教育,促進職普融通,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為學生提供更多選擇機會,鼓勵高校與高中積極合作,努力提升高中生創新素養。
5.保障特殊兒童受教育權利,提升兒童共享教育改革發展成果水平。鞏固教育脫貧攻堅成果,加快完善從學前到高中階段的特殊兒童公共教育服務體系,教育資源向農村、脫貧地區特殊兒童傾斜,推進孤獨癥兒童教育工作。構建完善全學段、全方位的資助政策體系,強化殘疾、留守兒童、孤兒等特殊兒童教育扶持力度,降低返貧致貧風險。強化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堅持扶志與扶智持續發力,完善控輟保學長效機制,重點向“依法控輟”、“質量控輟”、“保障控輟”轉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全面改善農村基礎教育條件,增強鄉村振興和城鎮化的教育公共服務承載能力。大力發展邊疆地區、民族地區和欠發達地區教育事業,構建高質量教育體系,提高教育質量和水平,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大力弘揚包含各民族優秀文化在內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堅持以中華文化為引領,積極開展各民族優秀文化保護、傳承和交流互鑒,創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條件,增強對中華文化的認同感、自豪感,堅定文化自信。
6.提高兒童科學素質。實施未成年人科學素質提升行動。開展學前科學啟蒙教育。提高學校科學教育質量,完善課程標準和課程體系,豐富課程資源。培養兒童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加強社會協同,注重利用科技館、兒童中心、青少年宮、博物館等校外場所開展校外科學學習和實踐活動。廣泛開展社區科普活動。加強專兼職科學教師和科技輔導員隊伍建設。建立完善青少年科學素質監測評估體系。
7.建立健全科學的教育評價制度體系。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建立健全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落實縣域義務教育質量、學校辦學質量和學生發展質量評價標準。針對不同主體和不同學段、不同類型教育特點,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完善初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高中階段學校實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的政策。
8.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嚴格落實幼兒園、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臨滄市師德師風建設“十個嚴禁”“十項承諾”,對師德失范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建立師德失范行為通報警示制度,落實出現嚴重師德師風問題教師教育全行業禁入制度。提升教師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依托國培計劃等各級培訓,實行中小學教師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學時的教師全員培訓。實施“萬名校長培訓計劃”,提升中小學校長辦學治校水平。
9.建設民主、文明、和諧、平等的友好型學校。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創建文明校園。構建尊師愛生的師生關系和團結友愛的同學關系。保障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權利。美化校園環境,優化學生學習、生活條件,推進校園無障礙環境建設和改造,為學生提供適合身高的課桌椅、安全飲用水和衛生廁所,改善學校用餐和學生寄宿條件。豐富和培育積極向上、格調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園文化。
10.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加強和諧校園建設,優化兒童學習、生活條件,為兒童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家庭環境和社會環境。加強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建設,引導家長注重家庭氛圍、注重家教、注重家風,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推廣和諧家庭教育經驗。加強家園、家校協作,積極爭取家長支持學校德育工作,推動教師家訪制度化、常態化。豐富校外教育內容和形式,鼓勵兒童積極參與科技、文化、體育、藝術、勞動等實踐活動,支持兒童參加專題調查、研學旅行、志愿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強化校外教育與學校教育有效銜接,統籌各類場地、設施和隊伍等資源。引導家長合理利用校外教育資源。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大力弘揚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
(四)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提升兒童福利水平,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政策,做到應救盡救、應養盡養、應保盡保。
2.提高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滿足城鄉、區域和不同群體兒童的公共服務需求,困境兒童生存、發展和安全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3.鞏固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保障孤兒等困境兒童基本醫療權益。
4.構建連續完整的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支持體系。
5.基本建成覆蓋城鄉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3歲以下嬰幼兒入托比例不低于15%。
6.建立和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體系,不斷增強康復服務供給能力,提高康復服務質量,實現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全覆蓋。
7.健全和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服務體系。
8.城鄉社區兒童之家建設更加規范,服務能力持續提升,作用進一步發揮。
9.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護熱線工作機制,拓展未成年人保護渠道。縣級、鄉鎮(街道)、城鄉社區建立并有效運行監測預防、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等兒童關愛保護機制。
10.基層兒童福利工作陣地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全面完成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和創新轉型工作,兒童福利機構資源配置更加優化,權責關系更加明晰,保障服務更加高效。
11.培育發展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和兒童社會工作專業隊伍。每個鄉鎮(街道)至少配備1名專職社會工作者。
策略措施:
1.完善兒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體系。逐步完善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與兒童需求相匹配、與相關福利制度相銜接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合理制定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將生活困難且符合條件的兒童及其家庭按程序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將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兒童納入臨時救助供養范圍。為納入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兒童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確保低收入群體中兒童的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落實困境兒童分類保障政策,加大困境兒童保障力度。
2.提高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將兒童教育、醫療衛生福利保障事項優先納入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提高服務智能化水平。基本公共服務投入向邊疆民族及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的特殊兒童群體傾斜,提高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發揮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的作用,為兒童提供服務場所。擴大公共服務覆蓋面,全面落實兒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游覽參觀票價優惠政策,推進采取年齡標準優先、身高標準補充的方式執行。
3.做好兒童醫療保障工作。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鞏固提高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嚴格執行國家藥品目錄,確保國家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兒童重大疾病治療藥物及時落地。落實兒童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機制,并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落實孤兒等困境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政策,著力解決經濟困難家庭、流動人口家庭兒童斷保、漏保及救助問題。做好符合救助條件的罕見病、重大疾病和出生缺陷患兒醫療救助。促進各類醫療保障互補銜接,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并推廣適宜不同年齡階段兒童的大病和意外傷害險產品,統籌調動慈善醫療救助力量,支持醫療互助有序發展,合力降低患兒家庭醫療費用負擔。
4.推進實施兒童營養改善項目。鞏固脫貧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實施成果,擴大項目覆蓋范圍。深入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完善地方各級財政、家庭的費用分攤制度,逐步建立根據各地物價水平動態調整補助標準的機制。加強3—6歲學齡前兒童營養改善工作,推動實施農村幼兒營養改善計劃,構建嬰兒期到學齡期兒童連續完整的營養改善項目支持體系。
5.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多元化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依托醫療服務機構、高等院校、社會組織、志愿者等建立覆蓋醫學、心理、教育、健康等領域的育兒專家庫,通過入戶指導、組織親子活動、開辦家庭課堂、編印照護守則、“互聯網+”等多種方式,為嬰幼兒照護人員提供科學育兒指導,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為家長及嬰幼兒照護者提供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強化政策和資金支持,推動各地規劃建設一批承擔指導功能的示范性照護服務機構和社區照護服務設施,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各級政府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擴大公益性、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社區托育服務體系,發揮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功能,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托社區提供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堅持普惠優先、布局合理原則,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各類托育班,支持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照護服務。規范托育服務,建立完善托育服務機構監管制度,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隊伍建設。
6.加強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落實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明確保障對象,規范認定流程,提高保障標準。完善兒童收養有關法規政策,健全收養評估制度,建立收養狀況回訪監督制度,加強收養登記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促進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且有勞動能力的兒童成年后就業。
7.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完善兒童殘疾篩查、診斷、治療、康復一體化工作機制,建立殘疾報告和信息共享制度。提高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覆蓋率。推進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優化提質,為有需求的殘疾兒童提供康復醫療、康復訓練、器具輔助等基本康復服務,加大對經濟困難家庭殘疾兒童的康復救助。加強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建設,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標準,不斷增強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供給能力。支持具備康復服務能力的兒童福利機構面向社會殘疾兒童開展替代照料、康復訓練等服務。對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照規定發放基本生活費。完善孤棄兒童安置渠道,采取親屬撫養、家庭寄養、機構養育和依法收養等方式妥善安置孤棄兒童。
8.加強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完善流浪兒童救助保護網絡。加強街面流浪兒童救助保護,落實街面巡查和護送救助職責。探索建立流浪兒童的早期預防和干預機制,為流浪兒童提供教育、心理輔導、行為矯治等專業化服務。救助管理或有關機構依法依規為流浪兒童提供生活照料、身份查詢、接送返回等服務。加強流入地與流出地的溝通協調,流出地縣級政府建立源頭治理和回歸穩固機制,落實流浪兒童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保險和義務教育等政策,教育督促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撫養義務,依法嚴厲打擊遺棄、虐待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流浪兒童保護和救助的工作。
9.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和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完善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壓實責任,通過開展政策宣講和培訓等方式,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提高監護能力,依法嚴懲惡意棄養等情形的監護人,探索實行失信聯合懲戒等措施。強化屬地責任,落實關愛幫扶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購買服務投入,充分發揮專業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加強對留守兒童心理、情感、行為和安全自護的指導服務。積極倡導勞動密集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進城務工的家長進行教育引導,切實履行父母的責任。落實支持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就業創業相關政策,從源頭上減少留守兒童現象。健全以居住證為載體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推進城鎮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保障兒童平等享有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健全以社區為依托、面向流動兒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絡,提升專業服務能力,促進流動兒童及其家庭融入社區。
10.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和創新轉型發展。以市級為重點,打造集“養育、治療、教育、康復、社會工作”于一體的區域性兒童福利機構,爭取成為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探索向有需求的殘疾兒童家庭開展康復服務。將孤兒數量少、機構設施差、專業力量弱的縣級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兒童向市級兒童福利機構移交。推動縣級兒童福利機構創新轉型為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依法做好符合臨時監護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撫養工作,協調做好監護評估、個案會商、服務轉介、精神關懷等幫扶救助工作,組織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政策宣傳。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建設,指導開展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業務培訓及兒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記建檔和動態更新等工作。
11.提高兒童之家管理服務水平。健全政府主導、部門統籌、各方參與、共同建設兒童之家的工作格局,鞏固提高兒童之家覆蓋率并發揮作用。進一步完善兒童之家管理服務制度,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充分發揮村(居)兒童主任和婦聯執委作用,提升管理及使用效能。保障兒童之家服務時長,拓展服務內容,確保服務安全。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兒童之家建設和管理,通過購買服務、項目合作等方式為兒童及家長提供專業化、精細化服務,充分發揮兒童之家在基層社會治理和兒童保護中的作用。
12.提升基層兒童工作隊伍服務能力。有效整合縣級、鄉鎮(街道)和城鄉社區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殘疾人服務機構、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機構的人員、場所、職責,實現縣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鄉鎮(街道)社工站和城鄉社區兒童之家全覆蓋,加大有關人員培訓力度,提升基層兒童工作隊伍服務能力。鄉鎮(街道)兒童督導員、村(居)兒童主任人員隊伍培訓率達到100%。
13.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未成年人關愛保護工作。通過政府購買、項目合作、重點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積極培育社會組織和志愿服務組織。加大政府購買力度,加強兒童服務人員培訓。鼓勵中職學校設立社會工作專業。
(五)兒童與家庭
主要目標:
1.發揮家庭立德樹人第一所學校作用,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
2.尊重兒童主體地位,保障兒童平等參與自身和家庭事務的權利。
3.教育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落實撫養、教育、保護責任,樹立科學育兒理念,掌握運用科學育兒方法。
4.培養兒童成為好家風的踐行者和傳承者。
5.增強親子互動,建立平等和諧的親子關系。
6.構建覆蓋城鄉、具有臨滄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指導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95%的城市社區和85%的農村社區(村)至少建成1個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
7.完善措施,保障家庭生育養育教育法規政策體系的落實。
8.提升家庭領域理論和實踐研究水平,促進成果轉化應用。
策略措施:
1.將立德樹人落實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將立德樹人全方位融入家庭生活,重視以身作則、言傳身教,以健康思想和良好品行教育影響兒童。在日常生活中潛移默化開展思想品德教育,引導兒童堅定理想信念,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學習紅色故事,學習先進人物的典型事跡,厚植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情懷。增強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從小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學習,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尊重兒童主體地位和權利。堅持以兒童為本,遵循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尊重個體差異,發揮兒童主觀能動性,鼓勵兒童自主選擇、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合理安排兒童在家庭中的學習和生活,合理確定兒童成長預期,增加兒童體育鍛煉、休息娛樂、社會實踐、同伴交往、親子活動等時間,保障兒童休息、鍛煉、閑暇和娛樂的權利。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保護未成年人隱私和個人信息。尊重兒童的知情權、參與權,在處理兒童自身和家庭事務時,重視聽取并采納兒童的合理意見。教育引導兒童增強家庭和社會責任意識,主動參與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培養勞動習慣,提高勞動技能。
3.增強監護責任意識和能力。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滿足兒童身心和社會性發展需要,培養兒童良好行為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常態化開展家庭教育宣傳培訓,幫助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樹立科學育兒理念,掌握科學育兒方法。引導家庭積極落實“雙減”政策,避免加重兒童學習負擔。禁止對兒童毆打、體罰、虐待、辱罵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加強對家庭落實監護責任的支持、監督和干預,根據不同需求為家庭提供指導,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家庭提供分類保障和支持。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創造條件。
4.引導家庭培育和傳承良好家風。弘揚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親子平等、鄰里團結的家庭美德,培育愛國愛家、民族團結、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廣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新穎、富有教育意義的好家風宣傳弘揚活動,結合我市區域及民族特色打造系列家風文化服務產品。發揮家長榜樣和示范作用,身體力行綠色生活方式,引領兒童養成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杜絕餐飲浪費,在潛移默化中教育引導兒童主動踐行和傳承良好家風。
5.培育良好親子關系。引導家庭建立有效的親子溝通方式,加強日常生活的親子交流,增加陪伴時間,提高陪伴質量。鼓勵支持家庭開展親子游戲、親子閱讀、親子運動、親子出游等親子活動,增進情感,提升互信。在民族地區開展促進優秀民族文化傳承的親子實踐活動。指導幫助調適家庭親子關系,緩解育兒焦慮,化解親子矛盾。各類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公益性設施和場所、城鄉社區兒童之家應為開展家庭親子活動提供必要條件,并納入常規工作范疇。加強親子閱讀指導,結合不同年齡段組織形式多樣、內容豐富、便于參與的親子閱讀活動,完善兒童社區閱讀場所和功能,鼓勵社區圖書室設立親子閱讀區。
6.構建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縣級以上政府結合當地實際,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心,統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依托各類家長學校、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等設立家庭教育服務站(點)。建設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臺,發揮好線上家長學校,設計家庭教育指導課程,提供線上線下相融合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小學、幼兒園健全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制度,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教師業務培訓,定期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村(社區)支持協助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婚姻登記機關、醫療衛生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結合職責開展家庭教育知識宣傳和指導服務。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新聞媒體要開設家庭教育專題,加大社會宣傳。鼓勵支持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紀念館、美術館、科技館等公共文化服務場所開展家庭教育知識宣傳和活動。
7.強化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支持保障。推進實施家庭教育工作規劃,推動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政府購買服務機制,采取政府補貼、獎勵激勵等措施,培育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加強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管理,規范家庭教育服務市場。學習借鑒發達地區家庭教育經驗,提高邊疆民族地區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保障能力。引導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加強行業自律,因地制宜開展從業人員培訓。鼓勵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社會組織面向本單位職工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鼓勵支持社工機構、志愿者組織和個人依法依規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
8.完善措施,保障家庭生育養育教育政策法規的落實。多措并舉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及我市家庭教育工作規劃的落實。認真落實中央、省級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及家庭育兒津貼政策。全面落實產假制度,實行父母育兒假。落實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分類救助體系,優先完善對困境兒童及其家庭的支持與保障的家庭政策。鼓勵用人單位創辦母嬰室和托育托管服務設施。探索智慧托育建設,為育兒家庭、機構建設與服務提供更加智能、便捷、優質的服務。積極組織廣大家長參與互聯網直播互動式家庭育兒服務,支持優質機構、行業協會開展嬰幼兒養育、公益托育服務與嬰幼兒健康管理,促進兒童早期發展、兒科醫療服務等融合發展。
9.加強家庭領域理論研究。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家庭建設、家庭教育、家風培樹等開展研究,吸收少數民族優秀家風家教研究成果,為家庭領域相關工作提供理論支撐。
(六)兒童與環境
主要目標:
1.將兒童優先理念、兒童最大利益原則、性別平等理念、兒童參與理念納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等方面,形成關愛、尊重、保護兒童的社會環境氛圍。
2.加大對有益于兒童全面發展的高質量精神文化產品的開發,不斷滿足兒童精神文化需求。
3.保護兒童免受網絡、游戲、廣告、圖書、影視及其他新興傳媒不良信息的影響,提升兒童媒介素養。
4.兒童參與家庭、學校和社會事務的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5.創建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
6.增加兒童校外公益性活動場所,每個縣(區)至少有1個可提供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和娛樂服務的兒童公益性綜合服務場所,提高場所利用率和服務質量。
7.減少環境污染對兒童的傷害,空氣、水、土壤達標,在自然災害的預防與救援中充分考慮兒童特點。提高農村地區衛生戶廁及農村地區衛生公廁普及率,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0%以上。
8.提高兒童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倡導綠色消費,低碳生活,做生態文明建設的踐行者。
9.在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對中充分考慮兒童的身心特點,優先滿足兒童的特殊需求。
10.面向南亞東南亞國家特別是緬甸廣泛開展兒童事務國際交流與合作。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兒童優先原則。廣泛開展以兒童優先、兒童最大利益原則、性別平等、兒童參與為主題的宣傳活動,認真落實促進兒童優先發展的法規政策,提高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對兒童權利的認識。政府部門制定出臺地方性法規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應充分考慮兒童最大利益和需求,鼓勵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參與兒童發展和權利保護服務。在城鄉建設規劃和城市改造中提供更多適合兒童的公共設施和活動場所。
2.提升面向兒童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制作和傳播適合兒童的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精神文化產品,鼓勵社會組織、文化藝術機構為兒童文化藝術活動提供專業指導和場地支持。公共圖書館單設兒童閱覽區,公共圖書館盲人閱覽區為盲童閱讀提供便利,社區圖書館設立兒童圖書專區。
3.加強新聞出版、文化等領域的市場監管和執法。加強對網絡平臺的監管,實施綠色網絡計劃,為兒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網絡內容,清除網絡平臺上有損于兒童身心健康的內容,禁止傳播淫穢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內容。加強對校園周邊環境整治,禁止售賣不利于兒童身心健康的出版物、文化用品及玩具,堅決取締非法出版物。加強對網絡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的執法監管,嚴厲查處接待未成年人、雇傭未成年人的行為。加強對零售業的監管,嚴禁向未成年人銷售香煙、酒及含酒精飲料。落實互聯網企業主體責任,在產品開發、內容審核、用戶管理、保護措施、舉報處置等環節完善治理手段。
4.規范與兒童相關的廣告和商業性活動。規范與兒童相關的產品(服務)廣告播出。在面向兒童的大眾傳播媒介上不得發布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于兒童身心健康的網絡游戲廣告。禁止母乳代用品廣告宣傳。加大對相關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的查處力度。規范和限制兒童參加商業性展演活動。禁止利用兒童進行直播帶貨。對以未成年人為拍攝對象的短視頻進行監管,嚴禁泄露未成年人隱私,嚴禁利用未成年人牟利;未成年人開直播應有年齡限制及取得監護人同意;嚴厲打擊利用未成年人或以未成年為噱頭的網絡直播。
5.加強兒童媒介素養教育。保障兒童利用和參與媒介的權利,豐富兒童數字生活體驗,提高數字生活質量。引導兒童安全、健康使用網絡媒介,將媒介素養內容納入中小學、幼兒園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提升兒童及其監護人、教師、兒童工作者等的媒介素養。加強對不同年齡段兒童使用網絡的分類教育指導,幫助兒童掌握網絡基本知識技能,提高學習交流能力,養成良好的用網習慣,增強信息識別和網上自我保護能力,防止沉迷網絡。為邊疆民族地區兒童、殘障兒童、困境兒童安全合理參與網絡提供條件。
6.保障兒童參與和表達的權利。廣泛宣傳和尊重兒童的參與權,促進兒童參與家庭事務和社會事務。建立兒童參與渠道,培養兒童參與的意識和能力,在制定實施涉及兒童的政策措施、場所建設、公共服務等過程中,聽取兒童意見。將兒童參與納入學校工作、社區工作計劃。支持少先隊、共青團、婦聯等組織開展社會實踐及體驗活動,根據兒童年齡特征采取多種方式,讓兒童參與到各類活動的設計、實施、評估過程中。暢通學生參與學校、社區及家庭事務的渠道,廣泛開展兒童參與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7.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創建工作。將兒童優先、以兒童為本的理念納入城鄉建設規劃,推動建立各部門合作機制,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和友好社區建設的試點示范工作,探索不同創建模式,加強分類指導,著力打造一批社會政策友好、公共服務友好、權利保障友好、成長空間友好、發展環境友好的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
8.加強兒童校外活動場所的建設和管理。發揮我市民族文化、歷史遺存優勢,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黨史國史教育基地、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臨滄市示范性綜合實踐基地建設。將兒童活動場所建設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農村地區和邊疆民族地區兒童活動場所建設的扶持力度,在具備條件的校外活動場所普遍建立少先隊組織,發揮校外活動場所的育人優勢,打造特色鮮明、參與面廣的兒童主題活動品牌。
9.優化兒童健康成長的自然環境和人居環境。全面開展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加強水源保護、水質監測、空氣質量監測、土壤監測。提高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分類推進農村廁所革命,農村衛生戶廁2025年普及率達到70%以上,2030年實現基本普及;行政村衛生公廁全面普及。
10.創新開展面向兒童的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活動。把生態文明教育融入課堂教學、校園活動、社會實踐等環節。推進生態環境科普基地和臨滄市示范性綜合實踐基地建設,在世界環境日、全國低碳日、全國科技活動周等節點開展豐富的兒童環保主題活動,依托自然保護地等建設兒童自然教育保護基地,開展兒童自然教育。培養兒童生態文明意識,樹立珍惜資源、保護自然、珍愛生命、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觀念,自覺養成健康文明、綠色低碳、垃圾分類的良好生活習慣。
11.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中加強對兒童的保護。在編制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統籌考慮兒童的特殊需求。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為兒童提供風險提醒、緊急避難場所提示、應急救援、轉移安置、物資發放等優先保障服務,并提供災后心理干預和司法援助。豐富兒童類食品、藥品、用品等應急物資種類,增加儲備數量。社區、學校和各類教育機構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兒童災難風險辨識和防災應對能力。
12.開展促進兒童發展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圍繞我市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加強與“一帶一路”國家、南亞東南亞國家特別是緬甸在兒童工作上的務實交流與合作。
(七)兒童與法律保護
主要目標:
1.認真貫徹落實保障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政策。
2.加強保障兒童權益和執法工作。
3.全方位落實兒童司法保護制度,司法工作體系滿足兒童身心發展特殊需要。
4.未成年人法治素養和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提升,成長環境進一步凈化,社會公眾保護未成年人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提高。
5.進一步保障未成年人民事權益。
6.落實未成年人監護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獲得有效監護。
7.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對未成年人的經濟剝削。嚴格監管安排未成年人參與商業活動的行為。
8.依法嚴懲性侵害、家庭暴力、拐賣、遺棄等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9.依法嚴懲利用網絡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10.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實行分級干預,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未成年人人口數量的比重。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實施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法規。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云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云南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云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辦法》等地方性法規,提煉和總結未成年人保護的有效實踐經驗,積極為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立法工作建言獻策。落實法律監督、司法建議和法治督查制度。加強對我市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學理論與實踐研究。
2.嚴格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執法。全面落實保障未成年人權益的主體責任。加大針對未成年人保護的行政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監護侵害、家庭暴力、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食品藥品安全隱患等問題。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多部門綜合執法制度,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救助協作制度,強化部門間信息溝通和工作銜接,形成執法、保護、服務合力。
3.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體系。加強我市未成年人案件專門審判機構建設,總結推進“少年法庭”建設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多元化未成年人審判工作格局。加強未成年人檢察機構及人員專業化建設,進一步推進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工作。探索設立少年警務機構,推進少年警務工作專業化。探索設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部門或指定專人負責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務,加強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未成年人案件辦案組織及人員建設,加大專業培訓力度,提升司法機關未成年人案件辦理的專業化水平。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評價考核標準。加強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配合銜接,司法機關與政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有關方面要加強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引導教育、心理干預、法律援助、社會調查、社會觀護、教育矯治、社區矯正等工作。
4.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護。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名譽權以及知情權、參與權等訴訟權利。落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別程序關于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指定辯護、社會調查、心理評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適成年人到場、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審理、犯罪記錄封存等規定。增強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實施效果。落實涉案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制度。有條件的地區建立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基地,探索專門學校教育和行為矯治的有效途徑和方法,促進司法保護工作的開展。
5.依法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推進我市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實體、熱線平臺建設,為未成年人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法律援助服務。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推進法律援助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推進專業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隊伍建設。保障符合法定條件的未成年人獲得有針對性的法律服務。
6.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法治宣傳教育。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完善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機制,健全完善司法人員擔任法治副校長及法治進校園工作機制。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和法治資源教室建設,通過法治進校園、以案釋法、模擬法庭、少年警隊等多樣化方式深入開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實踐活動,提高未成年人法治素養。把法治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和平安臨滄建設內容,引導媒體廣泛宣傳與未成年人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在保護未成年人隱私和不妨礙司法的前提下,依法客觀、審慎、適度采訪和報道涉未成年人案件。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家長、教師、社會公眾的法治意識,推動形成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圍。
7.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民事權益。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開展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內分居期間未成年子女權益保護措施,依法保障父母離婚后未成年子女獲得探望、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依法保障遺產繼承、接受贈予等未成年人和胎兒權益。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名譽、隱私和個人信息等人格權。完善支持起訴制度。對食品藥品安全、產品質量、煙酒銷售、文化宣傳、網絡傳播以及其他領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8.完善落實未成年人監護制度。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父母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和保護義務,依法規范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委托他人照護未成年子女的行為。加強家庭監護的監督、指導和幫助,確保突發事件情況下無人照料的兒童及時獲得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強化村(居)民委員會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和委托照護的監督責任,村(居)兒童主任切實做好未成年人監護風險或受到監護侵害情況的發現、核實、報告工作。探索建立監護風險及異常狀況評估制度。加強監護干預,及時制止和糾正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事件,依法依規對監護人予以訓誡、教育、懲處,依法撤銷監護人資格,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依法恢復監護人資格。落實國家監護制度,符合法定情形的未成年人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代表國家進行監護。依法妥善安置由民政部門長期監護的未成年人。
9.嚴厲查處使用童工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勞動保護監察力度,加強專項檢查和日常檢查。健全對違法使用童工的監督、懲處機制。對企業、個人、網絡平臺等吸納未成年人參與廣告拍攝、商業代言、演出、賽事、節目制作、網絡直播等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嚴懲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嚴格執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勞動或危險作業。督促指導用人單位定期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
10.預防和依法嚴懲性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未成年人預防性侵害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家庭、學校、村(社區)識別防范性侵害和發現報告的意識和能力。建立重點人群和高風險家庭排查機制。探索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員信息公開制度,落實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單位從業人員準入查詢及從業禁止制度。嚴格落實外籍教師無犯罪證明備案制度。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加強立案和立案監督,依法嚴懲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人員實施的性侵害行為,依法嚴懲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未成年人賣淫犯罪。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證機制,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二次傷害”。建立多部門預防和處置性侵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聯動協作機制。對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傷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實施必要的心理干預、經濟救助、法律援助、轉學安置等保護措施。
11.預防和依法嚴懲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違法犯罪行為。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采取科學的方式進行家庭教育。強化相關主體強制報告意識,促進和落實相關主體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及時受理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傷害的違法犯罪案件,及時調查、立案和轉處。根據《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條例》,制定相關工作指引,充分運用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撤銷監護人資格等措施,加強對施暴人的教育和懲戒。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嚴處理重大惡性案件。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隱私和安全,及時為有需求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導、醫療救治和臨時庇護。
12.嚴厲打擊拐賣兒童、引誘脅迫兒童涉毒、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為。完善預防、打擊、救助、安置、康復于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實施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加大對出賣親生子女犯罪的預防和打擊力度,嚴格執行孕產婦就醫生產身份核實機制、親子鑒定證明和出生醫學證明開具制度。落實兒童出生登記制度,妥善安置查找不到親生父母和自生自賣類案件的被解救兒童。實施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程,提高未成年人對毒品的防范意識。開展對引誘、教唆、欺騙、強迫、容留兒童吸毒犯罪專項打擊行動,依法懲處涉及未成年人的毒品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嚴懲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
13.嚴厲打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網絡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網絡空間涉及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釋法,提高公眾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意識和能力。禁止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或者持有有關未成年人的淫穢色情物品和網絡信息。依法嚴懲利用網絡性引誘、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絡欺凌行為。嚴厲打擊利用網絡誘騙未成年人參與賭博以及敲詐勒索、實施金融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14.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實施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程,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預防犯罪教育。落實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分級干預制度,采取干預措施,及時發現、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及時制止、處理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和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嚴重危害他人及社會的行為,依法采取教育矯治措施。強化家庭監護和學校教育職責,防止未成年人脫離家庭、學校,確保及時發現不良行為并采取有效預防措施。推動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在職業院校開設專門班級等工作,拓寬專門教育渠道。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依法懲戒與精準幫教相結合,增強教育矯治效果,預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視,依法實現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同等權利。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把黨的領導貫穿于規劃組織實施全過程。貫徹黨中央關于兒童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推進規劃實施。
2.落實規劃實施的主體責任。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各級政府負責規劃實施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有關部門、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承擔規劃目標任務落實工作。在出臺法規政策、編制規劃、配置資源、部署工作時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切實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優先發展。
3.加強規劃與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在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中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各級政府和部門應將規劃實施以及兒童發展主要目標任務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部署要求推進規劃實施工作,實現兒童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落實。
4.制定地方兒童發展規劃和部門實施方案。各縣(區)人民政府依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兒童發展規劃。各縣(區)規劃公布后1個月內報送上級婦兒工委辦公室。各級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部門、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并報送同級婦兒工委辦公室。
5.加強兒童發展經費支持。各級政府將實施規劃所需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建立經費投入增長機制,實現兒童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重點支持民族地區、邊境地區、欠發達地區兒童發展,加大對特殊困難兒童群體發展的支持。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源,共同發展兒童事業。
(二)完善實施規劃的工作制度機制
1.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實施納入各級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將規劃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并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
2.健全督導檢查制度。將實施規劃情況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督查內容,建立專項督查與常規督查相結合,定期或不定期對規劃實施情況開展督查。
3.健全報告制度。責任單位每年向同級婦兒工委報告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下級婦兒工委每年向上一級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
4.健全議事協調制度。完善議事協調工作規則,每5年召開1次婦女兒童工作會議,每年至少召開1次婦兒工委全體會議、聯絡員會議等,總結交流情況,研究解決問題,部署工作任務。
5.健全規劃實施示范制度。完善規劃實施示范工作機制,加強示范單位的動態管理,充分發揮示范以點帶面、示范帶動作用。
6.健全表彰表揚制度。對實施規劃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進行表彰或表揚。
7.健全聯絡員工作機制。加強聯絡員隊伍建設,定期交流學習培訓,提高聯絡員隊伍的履職能力和責任意識,開展定點聯系工作。
(三)提高規劃實施的能力和水平
1.堅持和創新實施規劃的有效做法。回應兒童及家庭關切,認真落實促進兒童發展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完善兒童權利保障機制。圍繞解決兒童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實施一批促進兒童發展的重點工程項目,并納入民生實事項目,具體項目根據各領域目標任務由各地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完善定點聯系工作機制,創新定點聯系的工作方式,加強分類指導,加大資源整合,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實施規劃的主體責任。繼續發揮社會力量在實施規劃中的重要作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不斷提高兒童工作的專業化服務能力和水平。
2.加強實施規劃能力建設。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和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兒童優先原則、規劃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等,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及各級領導干部的培訓計劃和培訓課程,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機構和人員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將實施規劃的業務知識納入各部門的培訓計劃及內容,提高工作人員實施規劃的能力。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能力建設,推進職能優化高效,為更好履職盡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為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3.加大實施規劃宣傳力度。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黨中央對兒童事業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宣傳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兒童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兒童優先原則和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發展的法規政策,宣傳規劃內容及規劃實施的經驗和成效,努力營造關愛兒童、有利于兒童發展的社會氛圍。
4.加強兒童發展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作用,廣泛深入開展理論與實踐研究,為上級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提供參考。
5.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規劃實施。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教育網絡,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發展等工作。鼓勵兒童參與規劃實施,提高兒童在參與規劃實施中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和能力。
四、監測評估
(一)加強監測評估制度建設。對實施規劃情況實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落實并逐步完善兒童統計監測方案。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組織開展年度監測,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和機構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兒童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各級婦兒工委組織開展中期和終期評估,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和機構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通過評估,了解掌握規劃實施進程和兒童發展狀況,系統分析評價規劃目標達標情況,評判規劃策略措施的實施效果,總結有益經驗,找出突出問題,預測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二)加強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組織領導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有關部門負責規劃統計監測人員組成,負責規劃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監測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和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終期監測報告,編輯出版婦女兒童統計資料等。監測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監測、分析、數據上報、分性別分年齡指標完善等工作。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有關部門負責規劃實施的人員組成,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評估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自我評估工作,參加婦兒工委組織的評估工作。支持評估組有關部門結合工作,就兒童保護與發展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調查、評估,結果可供規劃中期和終期評估參考。
(三)加強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工作。規范完善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根據需要調整擴充兒童發展統計指標,納入部門常規統計以及統計調查制度,加強部門分年齡統計工作,完善兒童發展指數,推進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按照“省、市、縣三級建立完善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的要求加大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建設,逐步實現三級數據互聯互通。鼓勵支持有關部門對兒童發展缺項數據開展專項統計調查。
(四)提升監測評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強監測評估工作培訓和部門協作,規范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技術,豐富兒童發展和分年齡統計信息。科學設計評估方案和評估方法,建立第三方評估的工作機制,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監測評估成果。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報送監測評估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提高對數據的管理、分析及應用的能力,規范數據信息的收集和發布,建立監測評估報告交流、反饋和發布機制,逐步實現數據資源共享。加強對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對預計達標困難、波動較大的監測指標及時進行預警,對評估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對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總結推廣。運用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規劃實施工作,實現規劃實施的常態化監測、動態化預警、精準化干預、高質量推進。
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26日